泉体〔2018〕100号
各县(市、区)文体新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田径协会,各县(市、区)长跑俱乐部、健跑俱乐部:
2018年是国家设立“全民健身日”第10年,为积极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指示,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泉州市2018年“全民健身日”万米百队混合团体接力比赛,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积极组队参加。
泉州市体育局
2018年7月10日
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 泉州市2018年“全民健身日”万米百队混合团体接力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泉州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二、主办单位:泉州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洛江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泉州田径协会
四、协办单位:泉州市各长跑、健跑俱乐部
五、比赛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
六、比赛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田径场
七、比赛项目:万米百队混合团体接力赛
八、比赛方法:以队为单位,每队由2女、6男共8名运动员组成。接力跑(八棒)的顺序如下表:
棒次 |
运动员 |
比赛距离(米) |
|
性别 |
年龄 |
||
1 |
男 |
50 |
2000(5圈) |
2 |
女 |
|
2000(5圈) |
3 |
男 |
|
2000(5圈) |
4 |
男 |
40 |
1200(3圈) |
5 |
男 |
|
1200(3圈) |
6 |
男 |
|
800(2圈) |
7 |
女 |
|
400(1圈) |
8 |
男 |
|
400(1圈) |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已在各级体育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泉州市(包括县、市、区及在泉高校)长跑俱乐部、健跑社团成员,各县、市、区文体新局可推荐2-3队参赛;
(二)运动员年龄规定:
各代表队运动员中必须有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和50周岁(1969年1月1日出生者)男运动员各一名,其他男、女运动员年龄不限;
(三)泉州田径协会会员单位必须派队参加。
十、比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协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现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赛;
3、比赛中运动员不得穿钉鞋比赛;
4、比赛分组:根据报名参赛队数,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名次:
1、比赛采用分组决赛;
2、根据参赛队伍的比赛名次设立一至三等奖,分别给予奖励。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须填报名表(附一)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发送邮箱:qaa2018@126.com,联系电话:28077773)、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俱乐部(社团)印章,7月20日前报送到泉州田径协会(泉州市侨乡体育中心内,泉州体工队2楼),以纸质报名表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每位参赛人员需缴纳50元参赛服务费(用于购买比赛装备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赛前检录时应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予参赛。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