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来源:市财政局 2020-08-07 16:33 阅读人数: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我市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缓解疫情期间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我市20203月至6月,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日前,全市发放5月份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财政补助资金565.16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及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的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同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6.96万元,用于补助20205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疫情发生以来,为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我市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要求足额发放价格补贴。今年以来,我市共发放价格补贴财政补助资金6540.05万元,其中价格临时补贴4135.3万元,节日价格补贴2404.75万元,惠及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优抚对象68.93万人次。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价格临时补贴资金195.95万元,惠及失业人员1.88万人次。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盯紧物价变动情况,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对标把兜底保障落实到位,力争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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