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财政脱贫攻坚任务,现按因素法下达2020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市级财政奖补资金750万元(详见附件1),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此项资金为一次性补助资金,重点保障市定扶贫开发重点村和低收入村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每村补助项目不高于1个,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低于15万元,款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支出。请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改〔2015〕8号)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0〕149号)有关整村推进项目的管理和时间要求,做好奖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备案(报市财政局)、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使用、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泉州市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
2.泉州市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市级财政奖补项目备案表
3.泉州市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市级财政奖补项目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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