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及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储备情况,现按因素法切块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518万元,本项资金从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中安排,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附件1)及绩效目标(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镇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有关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在收到文件30日内,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库中择优选项,批复实施内容、投资计划和补助金额等内容,批复文件印发后7日内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
三、严格按规定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资金拨付5个工作日内将使用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1.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2.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县(市) |
补助金额 (万元) |
约束性任务 |
南安市 |
56 |
扶持1个以上到镇项目或2个以上到村项目 |
安溪县 |
83 |
扶持1个以上到镇项目或2个以上到村项目 |
永春县 |
276 |
扶持1个以上到镇项目或6个以上到村项目 |
德化县 |
103 |
扶持1个以上到镇项目或3个以上到村项目 |
合 计 |
518 |
扶持项目4个以上到镇项目或13个以上到村项目 |
附件2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
质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资金投向合规率 |
扶持对象数 |
资金使用率 |
指标1: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
南安市 |
补助、带动对象100%精准 |
扶持1个以上到镇项目或2个以上到村项目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
扶持欠发达镇村发展产业增收 |
无 |
安溪县 |
补助、带动对象100%精准 |
扶持1个以上到镇项目或2个以上到村项目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
扶持欠发达镇村发展产业增收 |
无 |
永春县 |
补助、带动对象100%精准 |
扶持1个以上到镇项目或6个以上到村项目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
扶持欠发达镇村发展产业增收 |
无 |
德化县 |
补助、带动对象100%精准 |
扶持1个以上到镇项目或3个以上到村项目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
扶持欠发达镇村发展产业增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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