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及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储备情况,现按因素法切块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1500万元,款项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支出,同步下达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有关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在收到文件30日内,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库中择优选项,批复实施内容、投资计划和补助金额等内容,批复文件印发后7日内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
三、严格按规定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资金拨付5个工作日内将使用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1.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2.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县(市、区) |
补助金额 (万元) |
约束性任务 |
南安市 |
140 |
扶持项目3个以上、带动低收入农户14户以上 |
安溪县 |
380 |
扶持项目7个以上、带动低收入农户38户以上 |
永春县 |
540 |
扶持项目10个以上、带动低收入农户54户以上 |
德化县 |
440 |
扶持项目8个以上、带动低收入农户44户以上 |
合 计 |
1500 |
扶持项目28个以上、带动低收入农户150户以上 |
附件2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
质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资金投向合规率 |
扶持对象数 |
资金使用率 |
指标1: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
南安市 |
补助、带动对象100%精准 |
扶持项目3个以上、带动低收入农户14户以上 |
年底前资金100%补助到户到项目 |
扶持欠发达镇村、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增收 |
无 |
安溪县 |
补助、带动对象100%精准 |
扶持项目7个以上、带动低收入农户38户以上 |
年底前资金100%补助到户到项目 |
扶持欠发达镇村、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增收 |
无 |
永春县 |
补助、带动对象100%精准 |
扶持项目10个以上、带动低收入农户54户以上 |
年底前资金100%补助到户到项目 |
扶持欠发达镇村、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增收 |
无 |
德化县 |
补助、带动对象100%精准 |
扶持项目8个以上、带动低收入农户44户以上 |
年底前资金100%补助到户到项目 |
扶持欠发达镇村、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增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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