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元(见附件1),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见附件2、3)。请严格按照《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19〕149号)要求管理使用此项资金,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 2020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表;
2. 2020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3. 2020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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