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扶贫办):
根据有关县(市、区)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改善需求及资金数量,现下达2018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住房居住条件补助资金1121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该资金专项用于改善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条件,请按项目施工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住房居住条件补助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局
2018年9月27日
附件
2018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住房居住条件补助资金安排表
县(市、区) |
补助资金(万元) |
洛江区 |
26 |
泉港区 |
42 |
南安市 |
332 |
惠安县 |
111 |
安溪县 |
366 |
永春县 |
102 |
德化县 |
142 |
合 计 |
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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