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财政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扶贫办):
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市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住房居住条件,根据有关县(市)贫困户分布情况,现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住房居住条件补助资金50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该资金专项用于改善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条件,请按项目施工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度第二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住房 居住条件补助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局
2018年11月1日
附件
2018年度第二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住房居住条件补助资金安排表
县(市、区) |
补助资金(万元) |
南安市 |
150 |
安溪县 |
230 |
永春县 |
50 |
德化县 |
70 |
合 计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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