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财农〔2022〕165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及各地申报情况,现按因素法切块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1000万元,款项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支出,同步下达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本项资金从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中安排。
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2.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县(市、区) |
资金需求 (万元) |
补助金额 (万元) |
约束性任务 |
泉港区 |
28 |
20 |
补助低收入农户5户以上 |
南安市 |
398.33 |
270 |
补助低收入农户110户以上 |
安溪县 |
300 |
200 |
补助低收入农户65户以上 |
永春县 |
536 |
360 |
补助低收入农户130户以上 |
德化县 |
226.3 |
150 |
补助低收入农户45户以上 |
合 计 |
1488.63 |
1000 |
补助低收入农户355户以上 |
附件2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
质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资金投向合规率 |
扶持对象数 |
资金使用率 |
指标1: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
泉港区 |
补助对象100%精准 |
补助低收入农户5户以上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
改善提升低收入农户住房条件 |
无 |
南安市 |
补助对象100%精准 |
补助低收入农户110户以上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
改善提升低收入农户住房条件 |
无 |
安溪县 |
补助对象100%精准 |
补助低收入农户65户以上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
改善提升低收入农户住房条件 |
无 |
永春县 |
补助对象100%精准 |
补助低收入农户130户以上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
改善提升低收入农户住房条件 |
无 |
德化县 |
补助对象100%精准 |
补助低收入农户45户以上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
改善提升低收入农户住房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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