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拨2021年度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12-10 10:44 阅读人数:1

泉环保〔2021〕126号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下达20221年度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1〕1号)以及《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关于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的精神,市财政局同意,将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32.4万元调整用于永春县仙夹镇耕地污染状况调查监测项目和原泉州永丰树脂有限公司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具体分配见附件1,款列“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科目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抓紧项目组织实施提高预算执行率规范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招标、信息公开等规定,将资金支持的项目录入福建省生态云平台项目监管系统,按时报送项目资金进展情况。

    三、加强绩效管理认真对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管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并将有关项目实施情况按时报送局。

 

    附件:1.2021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表

          2.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表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

(万元)

1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永春县仙夹镇耕地污染状况调查监测项目

32.4

2

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原泉州永丰树脂有限公司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项目

200

合计

232.4

 
 

附件2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1度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省级主管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级主管部门

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县级主管部门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有关市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

具体实施单位

永春县仙夹镇人民政府,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情况
(万元)

级资金

232.4万元 

市级县级资金

 




1、开展永春县仙夹镇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分析污染成因,为下一步耕地与地下水污染与防治提供依据;2、完成原泉州永丰树脂有限公司场地风险管控。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污染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面积

9000平方米

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

5000亩

质量指标

基本消除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刺激性气味

基本消除

耕地土壤样品采集与分析

符合相关质量管理和控制要求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原泉州永丰树脂有限公司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项目

2021年底

永春县仙夹镇耕地污染状况调查监测项目

2022年底







经济效益
指标

推动污染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技术发展

实施、边总结,形成符合我市实际适用的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模式

农产品安全

不出现农产品超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可度

提高

土壤环境公共服务程度

提高

生态效益
指标

土壤污染风险降低

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耕地土壤安全利用率

9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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