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南安市、永春县财政局,晋江、南安、永春生态环境局:
为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0〕5号),根据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0〕33号),现将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1340万元下达给你们,款列“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19〕12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并加强资金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力,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资金安排情况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备案。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请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强化绩效监控,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附件:
1.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县(市、区) |
金额 |
1 |
晋江市 |
440 |
2 |
南安市 |
660 |
3 |
永春县 |
240 |
合计 |
1340 |
附件2-1
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晋江市)
专项名称 |
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
省级主管部门 |
福建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 |
|||
市级主管部门 |
泉州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
|||
补助区域 |
晋江市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440 |
||
其中:奖补资金 |
440 |
|||
地方自筹 |
|
|||
年度总体目标 |
推进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工程实施期1年,经过整治的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以上,村庄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投入资金总额 |
≥440万元 |
|
整治村庄数量 |
8个 |
|||
受益人口数 |
≥1.6万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100% |
||
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得到处理的比例 |
≥80% |
|||
经过整治的村庄黑臭水体 |
基本消除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目标 |
开展“绿盈乡村”创建活动 |
≥7个村庄两年内建成中、高级版“绿盈乡村” |
|
经过整治的村庄“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满意度 |
整治村庄所在镇、村相关人员及村民对本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满意度 |
≥85% |
附件2-2
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
专项名称 |
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
省级主管部门 |
福建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 |
|||
市级主管部门 |
泉州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
|||
补助区域 |
南安市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660 |
||
其中:奖补资金 |
660 |
|||
地方自筹 |
|
|||
年度总体目标 |
推进19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工程实施期1年,经过整治的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以上,村庄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投入资金总额 |
≥660万元 |
|
整治村庄数量 |
19个 |
|||
受益人口数 |
≥3.7万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100% |
||
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得到处理的比例 |
≥80% |
|||
经过整治的村庄黑臭水体 |
基本消除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目标 |
开展“绿盈乡村”创建活动 |
≥10个村庄两年内建成中、高级版“绿盈乡村” |
|
经过整治的村庄“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满意度 |
整治村庄所在镇、村相关人员及村民对本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满意度 |
≥85% |
附件2-3
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
专项名称 |
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
省级主管部门 |
福建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 |
|||
市级主管部门 |
泉州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
|||
补助区域 |
永春县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240 |
||
其中:奖补资金 |
240 |
|||
地方自筹 |
|
|||
年度总体目标 |
推进5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工程实施期1年,经过整治的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以上,村庄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投入资金总额 |
≥240万元 |
|
整治村庄数量 |
5个 |
|||
受益人口数 |
≥0.7万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100% |
||
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得到处理的比例 |
≥80% |
|||
经过整治的村庄黑臭水体 |
基本消除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目标 |
开展“绿盈乡村”创建活动 |
≥5个村庄两年内建成中、高级版“绿盈乡村” |
|
经过整治的村庄“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满意度 |
整治村庄所在镇、村相关人员及村民对本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满意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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