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国费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2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和上下级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下降3%,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一般性接待,严控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7年预算6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1.94%。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公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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