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市粮食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泉州市粮食局 2017-07-25 10:38 阅读人数:1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71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预〔2016425号) 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泉委办〔2011103号),市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以及粮油产业结构和地区布局,拟订本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我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

(二)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拟订全市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布局、品种结构及市本级年度轮换计划;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三)拟订全市粮食市场、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本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建立粮食安全预警系统,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警方案并组织实施,防范和化解粮食市场风险。

(五)负责本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的准入许可;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加强粮食产销协作;保障全市军粮供应,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和应急粮食供应工作;负责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六)承担全市粮食行业行政执法责任,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市县两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市县两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承储资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建立完善粮油质量检查监督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和卫生标准;配合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国家粮油检验政策、制度和办法的执行;负责对粮食收购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管。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粮食部门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粮食局

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21

20

泉州市粮油储运中心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4

1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全市粮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规定和要求,在确保粮食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储存安全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障我市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粮食应急调控体系更趋完善。一是围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坚持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政府在粮食生产和流通方面的责任,形成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粮食直补政策,2016年全市累计订单收购粮食7308吨,增加农户收入175.39万元;三是通过积极调剂仓容、优化调整储备粮品种等措施,按期完成新增粮食储备任务5.5万吨和全市储备规模任务;四是有效保障全市粮油市场和军供粮油的供应及重大节假日市场保供稳价;五是制定出台《泉州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规定》,做好粮食应急预案、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处置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培训工作,提高应急供应能力;六是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进一步巩固产销协作关系。全市与产粮区签订粮食购销合同(协议)32项,粮食需求量约61.4万吨;七是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体系,依托16个粮油价格监测点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抓好全市规划建设的11个粮库项目(总仓容52.97万吨),争取省级以上财政建库补助资金6329万元,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个项目。年底前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动工二是全市32个危仓老库改造项目(16个库点)全部完成,维修改造仓容11.27万吨,功能提升仓容9.8万吨。累计投资1171万元,争取落实省、市两级财政补助资金900万元。

(三)粮食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制定《进一步规范全市粮油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粮油质量监测工作;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市级储备粮轮出、轮入、新增一律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三是统筹做好全年11万吨储备粮轮换工作,开展针对全市114个库点的春秋两季粮食库存检查和日常监管,确保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四是制定扶持政策,开展放心粮油企业评选授牌和粮油经销网络建设活动。重新考评确认8家以军粮供应为重点的定点粮食骨干加工企业,不断完善和合理布局定点加工网络。

   (四)粮油质量安全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制定并实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放心粮油”方案,全年检验粮油样品1100多份,实现治理“餐桌污染”目标任务;二是建立粮食系统双随机抽查制度全市建立执法和库存检查人才库96名、231家粮油企业纳入市场主体名录库。全年开展检查456次,出动人员1516人次,检查企业1026个次;三是加强质量检测能力建设,添置价值20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进一步提升市级粮油质量检验监测能力

   (五)粮油产业得到健康发展。一是制定落实发展扶持政策。市政府出台《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落实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应急加工企业和放心粮油经销店。发放国有、民营企业引粮入闽、入泉补贴资金近200万元。

(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一是修订《泉州市粮食局党组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二是结合行业实际,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纪律和规矩意识;三是明确两个责任,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四是抓好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各项议事决策工作制度。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粮食部门年初结转结余128.07万元,本年收入4310.19万元,本年支出4340.6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7.64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4310.1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2077.93万元增加 2232.26 万元,增长 107.4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22.3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45.18万元。

3.经营收入49.53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57.94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735.20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4340.6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2065.94万元增加2274.68万元,增长110.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40.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49.28 万元,公用支出 91.68 万元。

2.项目支出3550.97万元。

3.经营支出48.69万元。

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3.6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871.77万元,增加581.84万元,增长31.1%。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7.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95.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261.30万元减少163.93万元,减幅62.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63.52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由机关社保中心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0.41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88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医疗保险费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23.09万元增加2.7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工资基数相应增加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三)行政事业运行503.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62.12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1.2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98.86万元增加4.53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8.0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支出3.55 万元。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97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安全方面项目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126.52 万元增加24.45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2016年比2015年增加业务管理费、业务培训费、粮食应急工作经费、粮食产销协作费用等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支出。

(五)其他粮油事务支出1004万元。主要用于市区中心粮库工程项目市本级资本金补助及前期工作经费。比2015年决算数82万元增加922万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是启动市区中心粮库工程项目建设财政拨付资本金。

(六)粮油储备建设672万元。主要用于市区中心粮库建设补助资金。比2015年决算数880万元,减少208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上拨补建库资金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2015年度决算数为0.00万元。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8.88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数24.78万元,下降23.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2016年、2015年均没有人员公因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粮食局及省外粮食部门,粮食购销公司以及省内粮食系统业务往来、产销协作等方面接待活动。全年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人数220人次。与2015年决算数3.06万元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4.40%,主要原因是: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对象,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支出4.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第四季度实行公车改革,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0万元,比2015年减少支出2.4万元,减幅5.4%,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运行费用减少。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无此项内容。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6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泉州市粮食局 

                                                   2017年7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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