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2018-11-06 16:17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已于20181025日经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予以公开。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我市推进攻坚2018”城乡建设大会战,中心市区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土地征迁整理提速和供应量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比年初预算有较大幅度增加,同时城市建设征迁、基础设施投入等也有较大幅度增加。预计全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71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超收438100万元,加上已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9000万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920000万元。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需相应增加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支出。按照预算法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因此提出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详见附件),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438100万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438100万元。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王永礼

 

附件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今年我市推进攻坚2018”城乡建设大会战,中心市区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土地征迁整理提速和供应量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比年初预算有较大幅度增加,同时城市建设征迁、基础设施投入等也有较大幅度增加。根据今年新增支出需要,提出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2018年市本级19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181—9月政府性基金收入846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95.5%,同比增加696543万元、增长465.5%。主要增收项目如下:

(一)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7539万元,同比增加33247万元、增长774.6%

(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38万元,同比增加279万元、增长36.8%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50593万元,同比增加637649万元、增长564.6%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3859万元,同比增加25363万元、增长137.1%

二、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871000万元,同比增加609319万元、增长232.8%,比预算超收438100万元,其中:小本级超收212000万元、台商投资区超收226100万元。主要超收项目如下(具体详见附件1.1:

(一)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0000万元,同比增加33762万元、增长541.2%,比预算超收20000万元。该基金收入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计提,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而增加。

(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300万元,同比增加384万元、增长41.9%,比预算超收600万元。该基金收入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计提,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而增加。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7800万元,同比增加562443万元、增长273.9%,比预算超收394000万元。超收的主要原因:一是未纳入年初预算的2016年收储丰泽区刺桐片区7.97亩地块和2010年收储丰泽区北峰片区60.3亩地块合计出让收入74700万元。二是城东片区43.05亩地块、泉州开发区78.94亩地块、鲤城区江南片区53.59亩地块、泉州台商投资区两个577.67亩地块等实际成交价超年初预算276145万元。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4500万元,同比增加14244万元、增长47.1%,比预算超收23500万元。超收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以来房地产投资建设增加。二是停止执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缓缴交政策,统一于今年集中缴纳。

三、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871000万元,加上已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9000万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920000万元。按照列收列支、专款专用原则,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43810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000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2):

(一)调增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20000万元,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二)调增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600万元,用于土地整理、基本农田保护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支出。

(三)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4000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41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63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0000万元。

(四)调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3500万元,其中城市公共设施20000万元、城市环境卫生3500万元。

(五)调增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70000万元,用于返还鲤城江南新区和泉州软件园缴交的土地出让金。

 

附件:1.1 2018年泉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表

       1.2 2018年泉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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