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泉州市财政局 2016-02-18 14:46 阅读人数:1

  关于泉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泉州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泉州市财政局局长 李健康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的有关要求,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总的来看,财政收支总体平衡,预算绩效持续提升,财税改革不断深化,预算执行情况较为平稳。

  (一)2015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804.74亿元,比上年增加81.62亿元,增长11.3%,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8.3亿元,比上年增加8.2亿元,增长2.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6.07亿元,比上年增加59.34亿元,增长12.4%,其中:民生支出420.53亿元,比上年增加69.26亿元,增长19.7%,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4%,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增值税56.09亿元,比上年增长3.9%。营业税76.22亿元,比上年下降9.3%。企业所得税53.08亿元,比上年下降5.1%。个人所得税13.57亿元,比上年下降4%。地方中小税种107.8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非税收入81.45亿元,比上年增长7.4%。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25.61亿元,比上年增长20.3%。科学技术支出12.19亿元,比上年增长1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3亿元,比上年增长1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1亿元,比上年增长3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44亿元,比上年增长23.3%。节能环保支出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1.2%。农林水支出62.49亿元,比上年增长29.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40.13亿元,比上年减少230.42亿元,下降62.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89.03亿元,比上年减少164.62亿元,下降46.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9亿元,支出1.09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3亿元,支出56亿元。

  (二)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02.74亿元,比上年增加1.74亿元,增长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52亿元,与上年持平。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51亿元,比上年增加16.8亿元,增长24.1%。

  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一是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因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前三季度市本级财政收入呈下降趋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从一季度的11.5%连续下降到二季度的0.4%和三季度的-3.5%。面对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各部门广泛动员、综合施策、全力冲刺,缩小了前期形成的收入缺口。经过不懈努力,完成了全年收入预算目标,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3个百分点和10.2个百分点。

  二是四大主体税种收入降幅较大,收入稳定性有所下降。因企业效益下降,房地产市场疲软,以及国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力度,四大主体税种地方级收入全年完成28.67亿元,比上年减少2.77亿元,下降8.8 %;占地方级税收收入的63.1%,比上年下降5.6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完成8.92亿元,比上年增长0.6%;营业税完成10.32亿元,比上年下降16.9%;企业所得税完成7.21亿元,比上年下降9.4%;个人所得税完成2.22亿元,比上年增长1.4%。

  三是受政策性因素影响,非税收入小幅增长。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六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全年共计转列2.35亿元,有效冲抵上年度资产处置收入一次性入库的影响,非税收入全年完成15.09亿元,增长2.2%。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8.71亿元,比上年增长36.1%。投入1.2亿元支持东海学园和城东学园等建设,保障泉州一中东海校区正式招生、东海学园和城东学园办学规模逐步扩大;投入6200万元,支持华侨大学和泉州师院建设;拨付高职院校化债资金4000万元、高职院校建设资金5000万元;兑现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和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4700万元,市属高校和中职学校的生均综合定额标准稳步提高;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新建20所公办幼儿园,推动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建设和校安工程建设。

  科学技术支出2.67亿元,比上年增长22.8%。拨付科技专项资金7400万元,加快科技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科技小巨人培育、电子商务技术研发等;投入2000万元重点扶持中科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等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投入1050万元用于科技创新奖励;投入900万元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拨付科普专项资金900万元,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宣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6亿元。投入4500万元,保障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第三届亚洲文化论坛、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国际木偶节等系列文化盛会取得圆满成功;投入1600万元,支持办好第一届全国青运会和第十届全市运动会等体育赛会;拨付专项资金6700万元,重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传承和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等,支持办好27个综合文化站建设和市直文艺院团公益性演出等文化惠民实事;投入2500万元,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亿元。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支出1700万元,支持福乐家园等建设;落实困难企业离休两费资金1500万元;投入1630万元,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3.8万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拨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1300万元;投入935万元,建设提升30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特困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落实就业补助1000万元,促进新增劳动力就业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7亿元。设立公立医院专项资金5000万元,兑现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改革补贴1767万元,补助中医联合医院、三院新院、一院新院基建贴息4362万元,补助三院化债资金1673万元,拨付市属公立综合医院设备补助资金7835万元,投入1358万元提高卫生技术人才待遇,支持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安排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650万元,支持开展“关爱女童”和行动“计生特殊家庭”关爱行动,落实失独家庭特殊扶助政策,实行免费产检等。

  节能环保支出2.23亿元。加强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完善晋江、洛阳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速淘汰“黄标车”,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加强中心市区污水处理和环境污染治理,推动污染减排、发展节能与循环经济;保障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全省“四连冠”、总量减排考核全省“两连冠”、流域整治考核全省“五连冠”、环境监察工作考核全省“三连冠”。

  农林水支出4.7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着力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推动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和农业病虫害防治;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实施造福工程,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田水利建设,支持白濑水库、彭村水库、七库连通等重大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水土流失治理、海堤除险加固及中小河流治理等民生水利项目;加大森林城市和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投入,继续实施“四绿工程”;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以上市本级支出不含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16.6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2.28亿元,比上年减少68.39亿元,下降61.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9.3亿元,比上年减少16.01亿元,下降18.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6亿元, 比上年增加0.1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亿元, 比上年增加0.19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25亿元,支出18.4亿元。

  上述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2015年财政快报数编制的。决算编制中,可能会有所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情况

  1.保障民生有新举措。2015年,市本级民生支出60.05亿元,比上年增加14.24亿元,增长31.1%,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4%,推动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兜底线,补短板。市本级安排农林水专项转移支付4.06亿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扶贫开发资金 1亿元,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拨付低保补助、特殊救助等特殊群体补助资金2278万元,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创新政府救助提供方式,切实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二是保基本,促公平。持续加大教育、科技、医疗、文化、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方面投入,提高保障标准,增加有效供给,促进均衡分布,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办实事,求实效。市级财政下达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2.27亿元,有效保障39项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最直接、最需要、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四是重实际,解实忧。统筹专项资金1亿元,继续实施石结构房屋改造工程,推动城乡居民居住安全问题的切实解决;统筹生态补偿资金3亿元,加强晋江、洛阳江上游生态环境整治,不断夯实承载人民福祉和社会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

  2.推动发展有新作为。一是加大扶持企业力度,促进转型升级。认真兑现各项稳增长财税政策,落实取消和暂停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57项,拨付市级惠企资金6.14亿元,有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深化金融改革、民综改革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等。二是兑现鼓励出口政策,开拓境外市场。2015年,市本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326万元,进一步加大外经贸重点境外展会补助、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补助和利用外资奖励力度;落实外贸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解决外贸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落实刺激消费政策,拉动内需增长。落实促进房地产、汽车、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消费的财税政策,大力促进旅游、养老、健康、文化、体育等领域消费升级;扶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有效发挥网络消费对实体经济的拉动效应。四是加强建设资金统筹,扩大有效投资。市本级统筹项目建设资金114.12亿元,开展“环湾规划建设年”活动,实施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推动泉州湾跨海大桥、北迎宾大道、双安高速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建成通车,推动城乡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3.资金效益有新提升。一是通过主动接受监督,促进预算执行效益不断提升。市本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和72个部门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部主动公开,公开内容更加规范、细化,让公众既看得到又看得懂。二是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原则,将原本分散在5个部门的21个惠企专项资金分类整合为5个,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效益。三是预算绩效评价全面推开,绩效管理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评价结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评。市本级批复预算绩效目标项目169个、29.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的82.5%,比去年提高44.5个百分点。四是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成效显著。通过加快支出进度、财政收回、调整支出等方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上年末减少81.19亿元。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和财政监督,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运行成本。2015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4%。

  4.深化改革有新突破。一是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改革顺利启动。及时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范围覆盖到每一个事业类型。二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稳步推进。市本级获得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53.17亿元,有效缓解还本付息压力,降低融资成本,补充项目资金需求。三是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取得初步成效。出台我市实施意见,成立专门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立规模3亿元的“PPP专项增信资金”,启动示范项目3个、总投资合计83.16亿元,筛选备选项目90个、总投资合计1050亿元。四是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健全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完善债务运行动态监控机制和债务风险预警通报制度,债务风险防控水平持续提高。五是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圆满收官。指导163个乡镇财政所通过标准化验收,基层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六是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七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省上下放的3项行政许可和1项公共服务事项,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梳理、编制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1项、权力清单65项、责任清单143项。八是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会计证新证换发等工作。

  5.争取资金有新成效。2015年共争取中央及省级对我市转移支付资金124.36亿元,比上年增加18.36亿元,增长17.3%。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0.24亿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94.1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8.0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6.3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分布在安溪、永春、德化、南安等原中央苏区县(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我市农林水事业建设、教科文卫事业发展、城乡居民医保和社保、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

  从总体上看,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较为平稳。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年度预算执行面临较大困难,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于10月底调整全年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同时,预算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以后,部分传统产业受到一定影响,重点税源增长缓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明显收窄;民生领域投入需求较大,财政刚性支出较多,收支矛盾日趋突出;传统融资方式受到严格限制,新建项目资金筹措工作面临较大压力,等等。

  二、2016年预算安排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预计2016年财政收支将继续呈现稳中趋缓、稳中向好的态势,保持平稳增长的趋势。展望2016,我们立足“五个泉州”建设,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如下:

  (一)全市收支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9.50亿元,比上年增加21.20亿元,增长5.5%;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61亿元,比上年增加56.26亿元,增长7%。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地方可支配的财力414.6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14.64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农林水支出32.32亿元, 比上年增长7.1%;教育支出108.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1%;科学技术支出11.81亿元, 比上年增长9.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89.9亿元,按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189.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5亿元,安排支出1.0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4.62亿元,安排支出92.8亿元,结转下年21.82亿元。

  上述预算安排是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16年收支预算汇总编制的。

  (二)市本级收支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7亿元,比上年增加2.18亿元,增长3.6%;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6.71亿元,比上年增加3.97亿元,增长3.9%。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7亿元,加上省体制补助4.6亿元、返还性补助1.0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亿元、县(市、区)体制上解25.0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7亿元,减去按体制上缴省9.9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还本支出0.1亿元、补助县(市、区)8.39亿元,市本级可安排财力为83.32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32亿元,比上年增加5.81亿元,增长7.5%。其中,用于服务保障民生的支出54.9亿元,比上年增长13%,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9%,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主要情况是: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3亿元。主要用于维持政权运转,保障政府各部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

  ——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1.4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安全,推进依法治市,强化公、检、法装备及信息化建设,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城市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和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支持平安泉州建设等。

  ——安排教育支出15.17亿元,比上年增长7.7%。主要用于落实义务教育 “三免一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中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等各项惠民政策,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技防系统建设及提升工程,提高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城东、东海学园等教育设施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支持华侨大学、泉州师院等高校发展。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2.89亿元,比上年增长10.8%。主要用于支持科技自主创新,加强科普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推进中科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华中科大智能制造研究院、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和“数控一代”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重点培育科技小巨人,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实施科技奖励等。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8亿元。主要用于提高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费保障水平,推动海丝古城文化保护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快市公共文化中心建设,保障泉州图书馆少年儿童分馆和城市街区24小时图书馆建设,支持南洋华裔族群寻根谒祖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开展体育竞赛活动,加强地方戏曲等民间文化传承保护,扶持文艺精品公益性演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政府就业专项资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城乡社会养老补助,支持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福乐家园二期、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校舍、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加强拥军工作,强化救灾应急保障,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等。

  ——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5亿元。主要用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化解公立医院存量债务;兑现市属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补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充及设备升级;加快中医联合医院、第三医院和第一医院新院区建设,扶持乡镇卫生院发展,鼓励社会办医,支持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关爱女孩”五项工程、“计生特殊家庭”关爱行动和乡镇计生协会网络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等。

  ——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64亿元。主要用于加强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提前报废黄标车市级补贴,推进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节能和环境监测能力,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等。

  ——安排农林水支出7.07亿元,比上年增长11.1%。主要用于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防治生猪养殖污染,建设白濑水库、彭村水库、七库连通、金门供水等重大水利项目和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水土流失治理、海堤除险加固及中小河流治理等民生水利项目,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造林绿化和中心市区森林景观工程提升,培育壮大海洋经济,深化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造福工程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等。

  ——安排交通运输支出3.0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加快航运发展,支持泉金航线建设,补助城市公交运营,落实晋江大桥和田安大桥建设贷款贴息等。

  ——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3.4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综改区、金改区和海丝先行区建设,加快“两化”融合,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国制造2025”试点建设,促进服务外包和快递服务业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扶持企业上市、挂牌,推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8.94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48.9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2.06亿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保障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31亿元,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5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54亿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费用;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7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和维护;价格调节基金支出0.30亿元,主要用于扶持主要副食品的储备、流通和生产基地建设;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0.30亿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支出;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0.33亿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8亿元,安排支出0.58亿元,用于公益性设施投资补助支出、战略性产业发展支出、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68亿元,安排支出27.25亿元,用于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结转下年11.43亿元。

  三、实现2016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规范预算执行,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1.注重涵养税源,夯实财源基础。要坚持着力涵养财源税源,培育财政收入新增长点,探索完善新兴业态税收征管,增强财政收入的均衡性和可持续性,实现财政增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预先研判税收体制改革的动向和影响,做好做实应对措施,下好主动对接税制改革的先手棋,最大限度地承接和享有改革红利。

  2.强化协调配合,挖掘增收潜力。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动态监测分析收入入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种的发展变化,调整优化税源结构,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强化财、税、库协作配合机制,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

  3.盯紧收入目标,落实主体责任。要坚持抓早抓紧、持之以恒,做好收入任务的分解工作,继续实行财政部门领导分片挂钩联系县(市、区)组织收入工作制度,建立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收入滞后约谈制度,严格落实各征管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组织收入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市人代会通过的年度收入目标。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1.完善民生投入机制,提升民生保障水平。2016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实行“零增长”,节约一切可以节约的资金投入民生保障领域。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突出财政保障重点,加大对农业农村、医疗卫生、义务教育、节能环保、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文化惠民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保、医保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深化精准扶贫,巩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做好2016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引领产业创新转型。完善财政支持加快经济发展的思路和方式,加强专项资金统筹和整合运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导向性作用,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鼓励创业创新、“中国制造2025”、“数控一代”、工业4.0、智能制造等各项促进转型升级的重大政策措施,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充分发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先行区和战略支点城市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主动承接自贸试验区政策辐射,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健康发展,争当全省转型升级的领头羊。

  3.强化建设资金统筹,加快环湾城市建设。强化项目资金统筹,切实理顺政府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机制,支持做大做实做强国有投资集团,进一步完善政府项目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国有资本与城市建设互促共赢,扩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实现环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效率

  1.精准对接上级各项财税体制改革举措。要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三大财税改革重点,密切跟踪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动向,坚持早研判、早应对、早对接、早落地,立足我市实际认真做好应对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打好财政改革攻坚战,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力争在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

  2.持续巩固和深化我市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一要根据中央和省上部署,认真落实房产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措施,积极做好建筑安装、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等行业的营改增试点改革。二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启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三要制定我市PPP工作推进年度和中长期规划,建立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机制,构建公平的市场运行环境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方式多样化、运营服务市场化的新格局。四要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范围,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规范有序,在满足政府购买服务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五要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把质量和效益作为财政工作的生命线,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继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六要持续深入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利用存量资金,推动改革成果进一步显现。七要协同推进其他领域重点改革。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等相关经费保障体制调整,完成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3.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引导和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建设事业和重大产业项目,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更多资金来源。一要加快启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运用产业基金新模式,定向投资于我市具有发展前景、市场潜力、竞争优势的相关产业和项目,重点支持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自主创新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加速推动我市产业向高端化、高新化转型升级。二要推动设立城市发展基金。吸收社会资本设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城市发展基金,完善政府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工作,合理转变财政对城市建设的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城市发展基金规模大、期限长、成本合理、资金用途广泛等多方面优势,突破政府融资瓶颈,有效化解政府建设项目资金短缺的困难,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各位代表!“十三五”的宏图已经展开。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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