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9-04-09 16:12 阅读人数:1

 

  2019年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的主要职责(机构改革新三定方案未出台,仍按原三定方案)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组织拟定全市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规划、海洋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协调涉海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利用开发活动。3、监督检查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维护生产秩序,保护海洋资源与渔业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发布执法监察公报、通报。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代表国家行使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承办并组织协调重大权益纠纷,处理涉外渔事案件。4、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工作。组织并监督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总编制数117人,实有人数11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参公编制68人,事业编制22人。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财政全额拨补

  22

  23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财政全额拨补

  72

  68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水产技术站

  财政全额拨补

  11

  11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财政差额拨补

  9

  9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信息中心

  财政全额拨补

  3

  2

  合计

 

  117

  11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任务是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渔业。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强项目谋划,围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现代渔业、海洋旅游等海洋主要产业以及海洋产业园区等平台,组织涉海单位积极策划生成海洋经济重大项目,扩大充实项目储备,主动争取、承接上级扶持政策、资金,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

  (二)优化现代渔业发展。加快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绿色、高效渔业发展,积极创建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形成规模效应。完善深沪远洋渔业通关作业区设施建设,打造远洋渔业港口经济区,形成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远洋渔业产业。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休闲渔业特色品牌,依托五大渔港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捕捞业转型升级和渔民转产转业。

  (三)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开展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渔船民安全守法意识。强化渔船安全管控,加强重点敏感海域巡航力度,严防涉外涉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拆解处置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作业。做好渔业船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提升船员专业水平。落实防抗台风各项措施,及时妥善化解渔业海事纠纷,促进渔区和谐稳定。

  (四)维护海洋与渔业秩序。一是开展“海盾”“碧海”“护岛”等专项执法行动,打击非法开发、破坏无居民海岛行为。二是加强渔政管理,抓好伏季休渔监管,推进违规渔具执法工作,加强水产养殖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四、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收入预算为8288.21万元,比2018年增加2592.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数据中没包含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的预算数,今年有包含。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85.9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702.2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85.99万元,比上年增加890.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55.28万元,公用支出371.93万元,项目支出4858.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85.99万元,比2018年增加890.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数据中没包含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的预算数,今年有包含,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5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92.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保基金补助。

  (三)行政运行362.77万元。主要用于国库统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工资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非国库统发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国库统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4.24万元。主要用于泉州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业务经费补助、海洋与渔业专项业务费、离退休党员活动费、党建活动费等。

  (五)事业运行1112.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工资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非国库统发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国库统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

  (六)其他农业支出3734.54万元。用于我局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优化现代渔业发展、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和维护海洋与渔业秩序方面的支出。

  (七)海洋管理事务支出1000万元。我局的海洋事务管理方面的职能按机构改革方案已相应划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相应的管理事务支出也将按职责相应划转。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8年相比无变化。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7.21万元。

  (一)人员经费1355.28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7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9.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泉指导海洋与渔业相关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无增加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数据中没包含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的预算数,今年有包含。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数据中没包含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的预算数,今年有包含。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7.21万元,比2018年增加1645.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数据中没包含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的预算数,今年有包含。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0.0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海洋与渔业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共设置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2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年度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预算公开目录

   

  1

  附表1:2019年度收支预算表

  2

  附表2:2019年度收入预算表

  3

  附表3:2019年度支出预算表

  4

  附表4: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

  附表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

  附表6: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附表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附表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

  附表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

  附表10: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11

  附表11:部门专项(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

  12

  附表12:经常性专项业务费绩效目标批复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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