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泉州市接待办预算说明
来源:泉州市接待办 2019-02-18 16:30 阅读人数:1

  2019年度泉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录 

  2019年度泉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9年度泉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度泉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立泉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批复》(泉委编[2010]1号)文,泉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为我市党政机关主管公务接待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能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我市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和办法,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主要接待对象为中央、国务院及省级领导,做好外事侨务接待工作,莅泉老领导接待工作,负责市级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同时负责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等。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后,市接待办在管理协调我市公务接待工作方面的需要发挥的作用日趋重要,因此我办实际行使的工作职能应为行政机关工作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下设3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接待办 

   财政拨款 

   10 

   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市接待办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来泉视察的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委领导、福建省领导、有关厅级领导及兄弟省、(地)领导接待工作;

  2、做好港、澳、台、国内外商会及国际友人和友好城市的交流与接待工作;

  3、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外出考察招商等重要公务活动的协调联络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本单位收入预算为178.63万元,比上年增加62.6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单位人员变动,同时增加单位接待业务费、党建活动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6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8.63万元,比上年增加62.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94万元,公用支出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万元。项目支出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8.63万元,比上年增加62.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单位人员变动,同时增加单位接待业务费、党建活动经费。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96.94万元:国库统发基本工资、国库统发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国库统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奖金(奖励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经常性专项业务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在职人员综合定额公用经费、工会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6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6.9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9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0.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3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往来、考察调研等方面的本单位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0万元,比2018年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劳务费、本办接待经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的使用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年度泉州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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