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泉州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9年度泉州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公开表、绩效目标表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离休干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市离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
(二)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了解掌握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并协助解决;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遗属照顾和信访工作。
(三)落实离休干部易地安置的有关政策,并做好宏观管理工作。
(四)宏观管理地厅级退休干部和“5.12”退休干部工作,并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和协调有关部门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六)引导离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有益离休干部身心健康的学习和文体活动。
(七)采用多种形式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现实作用,发扬党的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国各地老干部来泉健康休养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九)领导和指导本局下属单位工作,负责管理局属国有资产。
(十)承办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委老干部局包括5个机关行政科室和1个挂靠单位(泉州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及及6个下属单位 。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泉州市委老干部局(行政) |
财政拨款 |
20 |
20 |
泉州市百源干休所 |
财政拨款 |
17 |
11 |
泉州市泉秀干休所 |
财政拨款 |
6 |
6 |
泉州市金山干休所 |
财政拨款 |
9 |
6 |
泉州老年大学 |
财政拨款 |
11 |
10 |
泉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
财政拨款 |
26 |
23 |
泉州市老年活动中心 |
财政拨款 |
9 |
10 |
合计 |
|
98 |
8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泉州市委老干部局主要任务是;全市老干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要求和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精准服务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纪念古田会议召开90周年等大事,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推进信息化工作,提升精准服务老干部水平,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作用,不断巩固发展“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成果,持续推进老干部工作走前列,为“五个泉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新发展:突出抓好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
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二)实现从常规服务向精准服务转变:建设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精准掌握离退休干部需求情况,推进管理手段“信息化”;探索医养结合方式,推动“失能老干部护养中心”建设;实施“一人一策”,开展“有温度”的精准服务。
(三)持续引导离退休干部增添正能量:搭建作为平台;打造特色品牌。
(四)推进离退休干部“两个阵地”建设:持续推进老年大学名校建设;提升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功能。
(五)打造新时代“五过硬”工作队伍:持续推进从严治党;持续打造“五过硬”队伍;持续推进机关全面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泉州市委老干部局(部门)收入预算为 9166.53万元,比上年增加 -6.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行政性收费补助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5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80.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3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66.53万元,比上年增加-6.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927.04万元;公用支出247.83万元;项目支出787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委老干部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9051.03万元,比上年增加 86.51万元。主要原因是:往年泉州市老干部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后增拨的专项经费列入本年度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2148.88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委老干局(行政)及泉州市百源干休所、泉州市泉秀干休所、泉州市金山干休所、泉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4个局属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1.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56.86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老干部局(行政)离退休人员费用。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86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企业离休费610万元、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中心运转经费支出150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改造提升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部门专项资金支出100万元、。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1.11万元。主要用于老干局(行政)的医疗保险缴费。
(6)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53.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1100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直老干部医药费报销。
(8)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101601):4689.39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单位泉州老年大学和泉州市老年活动中心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支出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老年远程教育提升工程部门专项资金支出100万元、2019年泉州老年大学新校舍工程建设费用3000万元。泉州老年大学新校舍开办所必需的教学设备设施购置10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96.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泉州市老年活动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4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2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慰问、老干部参加活动、本局调研、工作检查等方面的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泉州老年大学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 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委老干部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07万元,比上年减少18.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泉州市老年活动中心(事业单位)此项预算不列入。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泉州市委老干部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50万元,(为离休老干部失能帮扶);政府购买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额29.7万元。(老干局及下属单位采购电脑、复印机、投影仪、空调等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泉州市委老干部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老干部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泉州市委老干部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96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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