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决算说明
2018-07-31 16:37 阅读人数:1

2017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决算说明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8]1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泉财预[2017]567号)的要求,现将我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泉州市政府综合管理城市建设和基本建设实施的职能部门。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编制数336人,实有人数306人,其中行政编制 58人,事业编制278人。包括1个行政机关及13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财政补助 

58 

52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 

财政补助 

23 

19 

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财政补助 

24 

23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财政补助 

68 

63 

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 

财政补助 

12 

10 

泉州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 

财政补助 

7 

7 

泉州市南建筑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财政补助 

5 

5 

泉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财政补助 

19 

19 

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 

财政补助 

50 

45 

泉州市房屋征收中心 

财政补助 

6 

6 

泉州市廉租住房与公房管理所 

财政补助 

33 

30 

泉州市白蚁防治所 

财政补助 

16 

14 

泉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 

财政补助 

6 

5 

泉州市建材和散装水泥管理中心 

财政补助 

9 

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强化项目攻坚,加速城市融合发展。按照城市建设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城市融合发展。一是以实施项目攻坚带动环湾新城集聚。全市531个城建项目完成投资360.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2.7%。其中市住建局负责实施城建项目21个,完成投资33.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2.82%。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4幢主楼加快内外装修,东海大厦基本完工,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项目完成年度计划115.91%。晋江下游生态整治工程的沉洲公园、汀洲公园建成开园,白水营公园将于春节前开放。站前东西大道西延伸段、群石排洪渠、泉三高速南惠支线泉州北互通连接线、田安大桥北连接线拆迁安置房工程、沉洲片区二期旧城改造安置房等项目基本完工,中心市区多个城市综合体项目投入使用。二是以实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带动古城焕发活力,制定出台全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方案,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第一批63个古城试点项目完成投资4亿元,第二批项目正抓紧策划生成;三是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城市融合发展。征集城乡基础设施重大项目362个,实施综合交通提升建设项目48个,累计建成城乡公共停车位5023个,占省上下达任务的106.9%。其中永春县完成停车泊位1002个,占全市完成总数的五分之一。建设城镇污水管网343公里,完成投资9.6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21%。四是以实施项目代建带动城建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国有企业代建单位目录库,“让专业人做专业事”,人民医院二期综合病房大楼等13个代建项目建设效率明显提升。 

(二)强化生态宜居,带动城乡面貌焕新。围绕建设“美丽泉州”和“幸福泉州”,全力打造生态宜居绿色家园。一是持续深化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全年实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1723个,完成投资518.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0.12%。二是持续推进小城镇产城融合,加快培育小城市试点和特色村镇。22个省市级小城市试点实施项目666个,完成投资434.1亿元,占年度计划116.8%。三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全市125个“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完成投资4.8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6%,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266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投资47.4亿元,生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工程包3个,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6.5万户。深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全市新增26个省级传统村落,新增3个中国传统村落并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德化县云溪村通过竞争性选拔获省政府重点扶持。四是扎实推进海丝申遗环境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16个遗产点500多个环境整治任务,圆满完成申遗“大考”,获考评组和张常务副市长高度评价,市申遗办致信感谢。 

(三)强化务实创新,推进行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新经验、新做法,提高行业管理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全力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出台我市一系列调控措施,创新公开摇号销售等监管手段,全市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健康发展。1-12月,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00.65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市商品房库存940.2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3.6个月,总体合理可控。全年新建住宅价格指数稳定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后段位,房价保持基本稳定我市房地产管理工作受到时任洪捷序副省长和住建部姜万荣司长批示肯定。二是全力抓好建筑业改革转型。出台《泉州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评标办法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支持骨干企业“走出去”开拓外埠市场,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更加稳固。1-12月,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23.93亿元,比增8.1%,完成建筑业增加值474.19亿元,占全市GDP的6.28%。加大力度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欠薪问题,相关工作获郑书记批示表扬。三是全力抓好工程质量安全,以实施XIN”行动为抓手,强化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等一系列措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1个项目获评“鲁班奖”,2个项目获评全国AAA标准化项目,4个项目获闽江杯优质工程,并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查、国家安全生产检查、创卫复审和创城复查等12项“国字号”检查。四是全力抓好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新增取消公共服务事项3项,压缩时限11个工作日,减少审批环节9个。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129项,占全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80.12%。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累计受理审核审批件32063件,当日办结率87%,承诺件提前办结率和即办件按时办结率均达100%。五是法制工作规范开展。全年梳理我局权责清单402项,编制减权放权责任清单,清理规范性文件13份,审查规范性文件50件。实施行政处罚2宗,审理行政复议案件5宗,处理行政诉讼案件7宗,除1宗尚未审结外,其余6宗均胜诉。六是建筑科技节能工作有力推进。全市388个项目建筑面积2096万平方米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2个项目创建2017年省住建系统科技计划项目;5个项目获评省级“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示范工程;2个项目获评省级绿色施工示范项目;7部工法获评省级工法。 

(四)强化成果共享,改善城乡居住环境。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中心市区2017年保障房公开分配,率先在全省出台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意见,推动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保障为主向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过渡全力推进东宝花苑人才房项目建设,出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暂行规定》,为我市实施“港湾计划”提供“人才房”保障。至年底,全市14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4285套全部开工,基本建成27130套,占年度计划323.75%完成投资117.07亿元,占年度计划104.69%,年度新增保障房配租配售9166套,并提前落实2018年各类棚户区项目9644套,各项指标走在全省前列。二是扎实做好石结构房屋和农村危房改造,编制《福建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获省住建厅批准为地方标准全市围绕“六个一批”,精准施策,分类推进石改项目。至年底,全市累计改造石结构房屋11.5万栋、3797.2万㎡,平均改造率108.8%。累计完成投资246.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8.8%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落实, 2017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80户全部开工,开工率100%;竣工492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26.8%。三是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实施中心市区物业管理“XIN”行动为抓手,重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制定老旧小区整治实施方案,鲤城、丰泽区确定一批试点项目并加快推进。全力抓好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中心市区老旧住宅共80多幢增设了电梯,省内外多个单位专门到我市学习经验做法。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826.01万元,本年收入23,753.10万元,本年支出11,042.2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536.83万元。 

(一)2017年收入23,753.1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940.01万元,增长41.2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559.9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959.2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93.2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1,042.2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5,532.62万元,降低33.3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649.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57.52万元,公用支出391.55万元。 

2.项目支出5,393.2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5.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093.99万元,降低38.9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事业运行(项级科目)支出15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泉州市建材和散装水泥管理中心的2017年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二)档案馆(项级科目)支出3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9万元,降低3.6%。主要原因是泉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7年退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三)博物馆(项级科目)支出6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4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泉州市南建筑博物馆筹建办公室2017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级科目)9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1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退休人员增加3人,离退休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级科目)5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降低1.7%。主要原因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在职人员减少,医疗支出相应减少。 

(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级科目)7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晋升一年一档,医疗支出相应增长。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448.45。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泉州市财政局增加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科目)5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泉州市财政局增加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九)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级科目)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7万元,增长31.26%。主要原因是2017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城镇化建设及传统村落美丽乡村宣传费用增加。 

(十)行政运行(项级科目)支出109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5万元,降低2.05%。主要原因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 

(十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级科目)2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增加党建专项经费支出。 

(十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级科目)102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0.42万元,增长43.14%。主要原因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增加晋江下游公园停车场补助款。 

(十三)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项级科目)142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1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泉州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的专项经费增加。 

(十四)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级科目)3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07万元,降低84.54%。主要原因是2017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减少石结构规程编制及研发费专项支出。 

(十五)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级科目)193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9.1万元,降低32.17%。主要原因是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2017年因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相应的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十六)公共租赁住房(项级科目)2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万元,降低5.76%。主要原因是泉州市廉租住房与公房管理所2017年对所经营管理的公租房维修维护及管理费用减少。 

(十七)其他支出(项级科目)1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0万元,增长1550%。主要原因是2017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增加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城东快速通道补助资金。 

(十八)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项级科目)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增加支付晋江下游生态整治及后渚至城东通道立交生态宜居补助资金。 

(十九)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项级科目)549.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9.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增加晋江下游堤防公司融资补贴利息支出。 

(二十)其他文物支出(项级科目)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增加洛阳桥清淤费用。 

(二十一)可再生能源支出(项级科目)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将可再生能源的补助资金纳入专户管理。 

(二十二)其他文化支出(项级科目)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00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减少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财政补贴资金。 

(二十三)防灾救灾(项级科目)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7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减少防灾救灾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2.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64.97万元,增长70.8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级科目)275.2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59.84万元,降低36.74%。主要原因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减少全市统一房屋征收电子系统专项经费。 

(二)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项级科目87.1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03.58万元,降低70.02%。主要原因是泉州市建材和散装水泥管理中心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金额比2016年有所减少。 

(三)城市建设支出(项级科目)10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增加中心市区进出城道路整治款。 

(四)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项级科目)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71.6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泉州市建材和散装水泥管理中心的人员经费2017年由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科目调整到事业运行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64.5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188.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7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5.82万元,同比降低71.2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降低100.00%,主要是:严格控制出国学习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5.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7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降低100.00%和64.90%,主要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车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下属13个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和迎接各类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27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降低96.22%,主要是: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省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16%,主要是:2016年车改后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工作情况及成效 

(1)专项基本情况。 

晋江下游生态整治工程(一期)是建设生态宜居环境、实施河道整治、提升城市品位的重大民生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项目列入康市长亲抓的五个项目之一。项目位于晋江下游北岸,北起黄龙大桥,南接滨海公园,全长16.5公里,整治面积3400亩。项目采用PPP模式,市政府指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经招标由省五建牵头的联合体中标,成立“泉州市滨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实施建设、管理,合约期17年。 

晋江下游生态整治工程(一期)PPP项目总投资11.8亿元,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合17年。在财务管理方面,项目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手续完整,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主要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长亲自督办部署下,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各项绩效指标基本完成。主要建设做法:①脏乱现象整治。集中力量清除大量建筑垃圾、废品回收站、违章搭盖、驾校、密集树木等乱象。②行洪能力巩固。新建生态低水驳岸,防止边坡塌方和水土流失,与防洪堤形成牢固的保障线。③宜居环境打造。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卫生、怡人、休闲空间,打造城市绿肺,为市民提供天然氧吧。④串连全线公园。通过水线慢道、人行步道、车行辅道等将公园串点成线,形成整体。⑤移交统一管理。建成后全线统一管理,由项目公司进行管养,纳入市级考评体系,形成规范有序、责任到位,生态自然的滨江景观线。年度目标2017年计划完成:白水营公园、沉洲公园、汀洲公园;笋江公园完成50%;下穿通道完成50%;石笋公园完成50%;笋浯公园40%;金洲天桥50% 

达到的主要成效,一是建成公园周边宜居环境;二是为周边市民提供休闲健身空间;三是带动周边社会效益显著提高;四是去除城市卫生死角,盘活城市土地。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地移交困难,因用地移交计划一再推迟,测量、踏勘、钻控等设计前期工作无法开展,设计、报批、建设等进度受到影响,建设投资量受到。 

(2)因用地无法按计划回收,建设投资计划受影响。 

(3)建设过程仍有个别民众干扰。 

(4)全线历史遗留问题多,涉及部门、机构多,现状古建、古树、古物多等复杂情况,建设过程做较多优化。 

(5)项目涉水涉江,受潮夕、台风、暴雨影响较大,工作时间受影响。 

3.相关意见建议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认清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宣扬项目有对于河道整治、改善环境、提供休闲的重要意义。三要增加协同合力,指挥部、属地政府、项目公司要协同协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一步调,积极稳妥地推进建设进度。四要加强绩效管理,科学制定财务预算,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做好资金后勤保障。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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