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 2018-02-08 10:33 阅读人数:1

 

2018年度 

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部门预算 

 

目  录 

  

    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的主要职责是: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福建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接受地方政府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三)完成调查总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四)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五)组织管理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七)协助调查总队管理县级调查队;   

  (八)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九)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调查队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室,无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在职人数

财政拨款

8

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泉州调查队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耕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统计调查改革,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抓好中央《意见》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着力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着力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和作风建设。   

  (四)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五)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六)着力提升统计调查服务质量。   

  (七)着力推进依法统计水平。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泉州调查队收入预算为579.11万元,比上年增加263.97万元,增加83.76%。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和提高住户调查点户的调查补贴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9.1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79.11万元,比上年增加263.97万元,增加83.76%。其中:人员支出86.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46万元,公用支出20.31万元,项目支出430.64万元其中经常性专项业务支出310.64万元,一次性项目支出(经普经费)12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9.11万元,,比上年增加263.97万元,增加83.76%。主要2018年新增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和提高住户调查点户的调查补贴等。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27.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专项统计业务12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的支出。   

  (三)统计抽样调查310.64元。主要用于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消费价格调查等调查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费缴纳。   

  (五)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7.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情况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率为0%。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率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和上下级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持平,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率为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率为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公车改革。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1万元,比2017年增加2.63万元,增加14.88%。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7.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货物采购7.3万元。比2017年减少2.45万元,比上年减少25.13%,主要原因是2018年需要新购买的固定资产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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