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预算公开
目录
2018年度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预算公开表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开展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审批属市委管理的党的基层组织及确定其隶属关系;协调和指导全市党员和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市党代会和市党代表会议的组织工作,指导县级和县级以下党代会、党代表会议、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
3、研究和指导全市县(处)级及其以下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探亲呈报手续;负责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审批等手续;负责全市干部的宏观管理,督促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协调、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指导全市并承办部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工作;指导全市干部统计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我市与对口帮扶地区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对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5、负责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后备干部工作;负责市管后备干部队伍的考察、培养、选拔和管理;负责全市选调生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
6、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和市管后备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协调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7、宏观指导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具体做好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宏观协调和组织实施。
8、负责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牵头抓总做好人才工作;抓好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乡镇科技副职的选派管理工作。
9、负责市直党群系统党的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协调处理党群系统有关行政事务。
10、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包括15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泉州市委组织部 |
行政 |
49 |
49 |
泉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管理中心 |
参公事业 |
5 |
4 |
泉州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
参公事业 |
6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泉州市委组织部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现代化泉州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
(二)切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
(三)切实建设适应“转型攻坚、聚力跨越”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四)切实在严管厚爱中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五)切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六)切实打造人才价值实现的筑梦港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收入预算为10435.24万元,比上年增加4996.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才部门专项资金、新增基层干部关心关爱部门专项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35.2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30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435.24万元,比上年增加4996.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07万元,公用支出195.19万元,项目支出9466.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135.24万元,比上年增加4696.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才部门专项资金、新增基层干部关心关爱部门专项资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组织事务8000.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专项资金。
(二)行政运行(组织事务)805.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商品和服务等方面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616.4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经常性专项业务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五)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21.4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用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54.6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80.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经费补助支出。
(八)其他农林水支出17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工作相关专项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73.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5.60万元。主要用于赴境外学习考察。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赴境外学习考察常规性开展,开支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2.5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取消或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4.0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0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按市财政局标准,严格公务用车使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19万元,比2017年增加6.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任务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8年度收支预算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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