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以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文广新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7〕1号)及《泉州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文广新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文广新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的规范性文件、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文物博物馆事业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管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对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相关行业机构及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新闻出版单位进行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文广新部门总编制数681人,实有人数637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637人。包括15个机关行政科室(含监察室)及2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基本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 |
在职人数 |
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财政拨款 |
44 |
42 |
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财政拨款 |
17 |
17 |
泉州艺术学校 |
财政拨款 |
67 |
59 |
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 |
差额拨款 |
113 |
113 |
泉州闽南民间歌舞传承中心 |
差额拨款 |
78 |
68 |
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 |
差额拨款 |
85 |
72 |
泉州市提线木偶戏传承保护中心 |
差额拨款 |
59 |
57 |
泉州市南音传承中心 |
差额拨款 |
34 |
28 |
泉州市图书馆 |
财政拨款 |
39 |
38 |
泉州市艺术馆 |
财政拨款 |
15 |
13 |
泉州画院 |
财政拨款 |
5 |
4 |
泉州市戏剧研究所 |
财政拨款 |
5 |
3 |
泉州市影剧院 |
自收自支 |
9 |
16 |
泉州市演出管理处 |
自收自支 |
0 |
3 |
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 |
自收自支 |
3 |
3 |
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 |
财政拨款 |
44 |
42 |
泉州市博物馆 |
财政拨款 |
29 |
26 |
泉州府文庙文物保护管理处 |
财政拨款 |
4 |
4 |
泉州天后宫文物保护管理处 |
财政拨款 |
5 |
4 |
泉州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
财政拨款 |
5 |
5 |
泉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
财政拨款 |
10 |
10 |
泉州威远楼文物保管所 |
财政拨款 |
3 |
2 |
泉州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
财政拨款 |
8 |
8 |
|
合 计 |
681 |
637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全市文广新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力拼搏,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亮点突出,实现了“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是服务“海丝泉州”建设成效显著。泉州申遗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今年1月,国务院决定把“古泉州(刺桐)史迹”作为我国2018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申遗文本已于2月1日前送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泉州申遗由此正式走向世界,取得历史性突破。泉州充分发挥海丝联合申遗牵头城市的作用。去年3月国务院确定泉州为海丝联合申遗的牵头城市,我们先后组织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学术研讨会、海丝申遗城市联席会议、海丝申遗保护工程启动仪式,建立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城市联盟,得到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建设加快推进。该项目纳入福建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重大工程”及省预备重点项目,去年11月省政府专文请示国务院支持项目建设。海丝保护立法顺利完成。泉州首部实体法《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全面推进海丝史迹保护发展的具有重要意义的行政法规, 为泉州立法工作、文化法制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二是文化艺术创作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率先建立扶持戏曲保护发展的激励机制。联合财政部门出台鼓励优秀戏曲作品创作、传承保护的激励办法,设立500万元的戏曲扶持专项资金,对戏曲创作、人才培养进行重点扶持。去年复排抢救及新创作高甲戏《大河瑶》等10多台优秀剧目。省文化厅推荐提线木偶戏《赵氏孤儿》、南音《凤求凰》参加第十八届上海国际艺术节,获广泛赞誉。组织开展各类广电节目评优推荐活动,一批优秀广电节目获全国、省级扶持奖励。全市累计有20多部文艺精品获得全国艺术最高奖,居全省前列。
三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提升。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率先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建成泉州市少儿图书馆、11个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和电子借阅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年完成近1000场公益性文艺演出。全市投入资金698万元,全面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市民可免费收看16套电视节目;农村电影室外转室内试点工作顺利推进,8个放映试点获得省局设备及资金补助;全市投入资金487万元,完成农村电影放映24732场,超额完成任务;深入开展“书香泉州”全民读书月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不断加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石狮市建设狮文化博物馆,确立“城市文化设施功能区”总体规划;南安市设立郑成功文化中心;惠安县完成群艺馆改建;安溪县、德化县抓紧推进实施清水岩转播台、观音岐转播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泉州经济开发区积极筹建开发区职工文化馆;泉州台商投资区建成海丝艺术公园文化广场。市、县两级组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特色文化活动近千场,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四是推动泉州文化“走出去”平台升级。配合市委宣传部圆满完成2016年中央电视台春晚泉州分会场的承办工作,向全球亿万观众展示泉州多元文化独特魅力;成功举办“第二届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中外戏剧展演”暨“第六届中国木偶皮影中青年技艺传承展演”活动;在泰国BTU电视台开设《丝路·泉州》电视栏目,开创广播影视对外交流先河;承办第八届亚洲世界语大会,来自国际世界语组织和20多个国家、地区的世界语爱好者参会,在服务文化外交中发挥重要作用;持续开展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全年共组织策划了32个团组456人前往美国、丹麦、西班牙、克罗地亚、印度、斯里兰卡、马来西亚、泰国等16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文化交流。同时,积极“请进来”,共邀请12个文化团组457人莅临泉州参与相关文化活动。
五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加大。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泉州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和保护机制,形成闽南文化保护的“泉州模式”;向上争取获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730万元;调整规范第一至四批并公布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全市有各级非遗名录达431项,是全国唯一拥有全部三大类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的城市;建成29个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
完成安平桥中亭、白塔修缮工程、施琅宅、祠和墓(施琅祠)、府文庙东西两庑和西厢房修缮工程,南安中宪第等13处国保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本体修缮、安防、消防、防雷工作向国家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共3509万元;组织对永春介福“坑刀山原始瓷遗址”抢救性考古勘探;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共登录了41989件(套),计47079件文物资料数据;联合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泉州541公里海岸线水下文化遗产开展专项调查,发现多达46处的水下文化遗产可疑点(包括宋元明清历代沉船)。
六是古城文化保护发展扎实推进。提出构建“精品文庙、美妙西街、创意源和、文旅新门、聚宝城南”五大板块文化核心;实施府文庙文化提升工程,开设“府文庙国学讲堂”,常态化举办百姓大舞台文化活动和李文节祠公益性演出;常态化运行通政巷“木偶戏西街体验馆”展演项目;推进“聚宝城南·泉州闽南文化生态园”建设,一期项目按时序推进;鲤城区建成新门文化旅游街区“海丝古肆风情园”花灯展馆;联合旅游部门搭建古城语音导游系统,打响“古韵鲤城·文化之旅”旅游品牌。
七是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成果初现。牵头制定《泉州市印刷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与北京印刷学院共建“北京印刷学院绿色印刷包装产业技术研究院泉州分院”;全市共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49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23家,市级125家,艾派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获“2015年福建省文化企业十强”,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第九届海峡两岸文博会荣获优秀组织奖,共签约项目16个,金额32亿多元,107件文创产品入围两岸工艺最高奖“中华工艺精品奖”;联合清华大学举办文创培训班,全市各有关部门领导和文化产业企业负责人47人参加培训;着力推动文化创意,举办全市文化创意衍生品设计大赛;全市新增影院7家,总数达49家,票房总收入2.87亿元。
八是文广新行业管理更加规范。“扫黄打非”获全国先进;文化市场执法获评全国典型,执法支队荣获“2015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二等奖”;2个文化执法案件被国家文化部评选为“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培育推广德化陶瓷产业版权保护工作,国家版权局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举办版权保护优秀成果展,德化摘取2016中国版权金奖, 这是中国在世界版权保护领域的最高奖项;开展版权示范单位创建评选,11家单位、1家园区获得版权示范称号;制定印发《开展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推广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是党建党风廉政和各项保障工作不断增强。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问责。健全“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深化提升“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创建活动,迅速启动“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优秀文化人才培养,今年全系统1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获省文化名家,1人获省级文化系统青年拔尖人才,2人获得市文化名家称号;全市文广新系统拥有一支2321人的专业队伍,其中高级职称196人(正高38人)、中级职称669人;综治、安全生产、群团工作、老干工作等各项工作都扎实推进,卓有成效。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文广新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8789.42万元,本年收入 22476.04万元,本年支出 17689.3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 6.97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569.16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2476.0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6583.39万元,增加35.5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18798.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694.44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1153.98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1829.33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7689.3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6183.08万元,增加9.3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8375.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504.61万元,公用支出8295.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89.53万元。
2. 项目支出 9313.71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92.7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4600.19万元,减少107.44 万元,下降0.7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3.6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84万元增加21.77万元,增长1183.22%。具体原因是海交馆文化产业专项经费支出。
(二)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2.65万元增加3.03万元,增长114.34% 。具体原因是本年出国经费的支出。
(三)2050302(中专教育)902.8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937.55万元减少34.69万元,下降3.7% 。具体原因是艺校经费支出减少。
(四)2070101(行政运行)927.5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044.68万元减少117.12万元,下降11.21% 。具体原因是市文广新局机关经费减少。
(五)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9.7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37.47万元减少87.69万元,下降20.05% 。具体原因文广新部门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六)2070104(图书馆)1045.3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051.18万元减少5.84万元,下降0.56% 。具体原因是图书馆经费支出。
(七)2070106(艺术表演场所)341.1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786.88万元减少445.69万元,下降56.64% 。具体原因是影剧院、梨园、木偶、歌剧、高甲、文艺中心剧场经费支出。
(八)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4090.3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641.13万元减少550.76万元,下降11.87% 。具体原因是梨园、木偶、南音、高甲、歌剧团经费支出。
(九)2070108(文化活动)239.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9.28万元增加230.52万元,增长2484% 。具体原因是文化活动经费增加。
(十)2070109(群众文化)372.1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64.98万元减少92.83万元,下降19.96% 。具体原因是艺术馆经费支出减少。
(十一)2070110(文化交流与合作)3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30万元增加8万元,增长26.67% 。具体原因是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经费增加。
(十二)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860.2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320.32万元增加539.93万元,增长168.56% 。具体原因是文化艺术创作、保护传承经费增加。
(十三)2070112(文化市场管理)339.0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305.68万元增加33.34万元,增长10.91% 。具体原因是市文化执法支队与市演出管理处经费。
(十四)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778.7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723.99万元增加54.8万元,增长7.57% 。具体原因是市戏剧研究所和画院经费支出增加。
(十五)2070201(行政运行)1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10万元。具体原因是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十六)2070204(文物保护)1175.6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787.51万元增加388.1万元,增长49.28% 。具体原因是五个市文物保护单位经费支出以及海丝申报世遗景点维修保护经费。
(十七)2070205(博物馆)1358.3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526.36万元减少167.97万元,下降11% 。具体原因是市海交馆和市博物馆经费支出减少。
(十八)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200.0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8.7万元增加191.32万元,增长2199.31% 。具体原因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增加。
(十九)2070407(新闻通讯)5.5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5.52万元。具体原因是新闻通讯经费的增加。
(二十)2070499(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26.3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46.39万元增加79.94万元,增长54.61% 。具体原因是市监测中心经费增加。
(二十一)2079902(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18.5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30万元减少11.42万元,下降38.07% 。具体原因是舞剧《望春风》经费。
(二十二)207990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2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0万元增加10万元,增长100% 。具体原因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增加。
(二十三)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9.2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83.33万元增加485.96万元,增长100.54% 。具体原因是海丝申报世界遗产专项以及少儿图书馆分馆建设支出增加。
(二十四)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46.3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1.68万元增加4.62万元,增长11.08% 。具体原因是市文广新局人员变动医疗经费增加。
(二十五)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121.2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95.16万元增加26.1万元,增长27.43% 。具体原因是文广新部门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医疗经费增加。
(二十六)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7.0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27万元增加25.78万元,增长2029.92% 。具体原因是省级旅游重点专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7.49万元,同2015年178.36万元相比,减少39.7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4.09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文化交流。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1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2人次。与2015年支出57.69万元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58.24 %,主要是:对外文化交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9.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7 辆。与2015年支出102.28万元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32.35 %,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汽车保有量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4.21万元。主要用于海丝申报世界遗产等方面的接待活动,2016年累计接待161批次、接待总人数1316人次。与2015年接待费18.39万元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2.73%,主要是:海丝申报世遗接待国内外专家。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99万元,比2015年支出172.51万元,减少2.04%,主要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支出154.56万元,市文化行政执法支队支出14.43万元。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要求,公开主要民生项目和重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表4-11,附表4-12。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95.6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95.6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4-1.2016年度收支决算表
4-2.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4-3.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4-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2016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4-11.2016年财政绩效自评表(文化)
4-12.2016年财政绩效自评表(文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