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泉州市林业局决算说明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2017-07-25 15:31 阅读人数:1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7〕1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预〔2016〕425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泉州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的责任;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的责任;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责任;参与拟订全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性意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林业局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0个事业单位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泉州市林业局主要任务是:紧扣“双创”(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国家森林城市)主题,不断完善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林业改革,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造林任务超额完成。落实“三个必造”,持续推进林业“三计划五工程”,全市完成植树造林任务89754亩,占任务数的152.6%,完成森林抚育80024亩、封山育林134891亩。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市设立义务植树基地93个、面积3691亩,参加义务植树421.77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1341.42万株,尽责率达100%。森林城市建设持续推进,4大体系23项工程46个指标已基本完成。
  (二)资源保护有效提升。一是强化依法治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二是强化林地要素保障。全国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交流会在晋江召开。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依法从严把好林地审核审批关,推进节约使用林地,保障泉州重点项目用林需求。三是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全市森林火灾发生起数、过火面积、火灾损失均大幅下降,实现清明等重点时段火灾“零发生”,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四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抓好全国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绿盾”2016年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全市完成林分改造1.3万亩,清理除害松枯死树7.1万株。五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爱鸟周”专项执法、林木种苗执法检查、“春网行动”、“禁种铲毒”、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治理盗砍滥伐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全市林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特别是森林火灾案件的发生得到有效遏制。六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工作。启动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完成全省第二次野生植物资源外业调查工作。
  (三)林业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经济指标有新突破。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512.3万元,比增72.5%。新增林业外资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3934万美元,利用外资势头较为稳定。二是特色现代林业有新成效。安排专项资金1300万元,组织实施以“设施花卉、现代竹业(油茶)、林下经济、森林人家”为重点的特色现代林业项目,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不断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三是服务企业有新举措。推进林业企业微信群、花卉企业微信群等新媒体建设,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和林业动态,指导企业对接。搭建服务林业企业平台,组织林业企业参加“6·18”、林博会、花博会等展会活动,鼓励扶持企业创品牌并在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挂牌展示。
  (四)林业改革持续深化。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后制定出台推进林业改革发展九条、持续深化林改六条、竹产业七条、扶贫攻坚六条等一系列文件,林业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和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林权抵押面积9618亩,贷款金额4374万元。二是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加快培育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达65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15家、市级42家)、家庭林场80个(其中市级示范场10个),经营面积11.3万亩。新授牌森林人家经营单位(经营者)10家,新评三星级森林人家经营单位(经营者)5家。三是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林业厅原则同意。四是继续开展近自然林业经营试点。通过“场站协作”模式,在9个国有林场实施试点面积8715亩,试点工作得到省林业厅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泉州市林业局年初结转和结余3123.52万元,本年收入5399.53万元,本年支出5073.5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5.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444.48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5399.5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257.82万元,减少29.49%,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165.88万元。
  2. 事业收入100.48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499.16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634.01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5073.5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429.33万元,减少32.38%,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765.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57.69万元,公用支出207.70万元。
  2. 项目支出3308.17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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