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9-05-23 00:00 阅读人数:1
  泉洛政文〔2019〕36号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推进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 洛江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已于2019年5月13日经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
  洛江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试行)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8〕137号)精神,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 主要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重点改进和完善区级层面涉农政策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优化整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创新资金分配方式,优化支出结构,建立涉农资金整合投入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专项,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坚持统筹协调。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依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特长,最大限度地凝聚政策、资金和管理资源。促进省级宏观指导、市级监督检查、区级自主统筹的有机结合,推进合理划分省、市、区支农事权和支出责任,明晰部门职责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坚持分类施策。 根据预算法和中央、省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和行业间涉农资金采取不同的统筹整合路径有序推进统筹整合。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加强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与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
  三、主要目标
  2 019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统筹整合。到2020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四、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一)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现行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合理整合归并区级涉农专项资金。将美丽乡村建设(含示范村)、造林绿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扶贫专项、完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部门专项统筹为“乡村振兴”大专项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整合。各部门要围绕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考虑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机构改革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结合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合理确定支出方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决避免内部分散设置、多头管理、结构固化等现象发生。归并整合后的涉农资金,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水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
  (二)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 以部门为单元对行业内的涉农专项在预算编制环节设置大专项。区级农口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项涉农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以便实施差别化整合管理。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明确要求落实的重大事项、重大规划任务及农业生产救灾、防汛减灾、江河治理和对农民直接补贴等,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允许区级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涉农工作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水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
  (三)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 区级涉农部门原则上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涉农资金,会同区财政局下达涉农资金。加强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的衔接匹配,统筹考虑任务清单中各项任务的性质,以大专项为单位,实现涉农资金和任务清单同步下达,确保资金投入与任务相统一,与区级下达任务清单相衔接。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农水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四)及时上报任务完成情况。 区直有关部门要在年度终了1季度内,汇总上年度约束性任务完成的具体情况、指导性任务资金统筹整合后的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正式行文报区财政局综合汇总后,向区政府报告。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水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五)着力建立与整合相适应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要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任务绩效考核向行业综合绩效考核转变,对纳入整合的省级、市级、区级涉农专项资金,相应调整绩效评价内容,核减专项目标任务。根据区本级制定的资金使用方案、任务完成计划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考核,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成效突出的乡镇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农水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负责,2019年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
  五、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一)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衔接洛江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涉农专项规划,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投入,逐步实现各类涉农资金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各部门要围绕改革任务、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负责,2019年持续推进并逐步完善。
  (二)着力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继续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做到每一项涉农资金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现行各项管理制度的衔接,在出台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时,要充分考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切实加强制度培训和执行工作,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水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负责,2019年持续推进并逐步完善。
  (三)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 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在做好具体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统筹考虑项目投入、项目性质等因素,在项目规划框架里,进一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赋予乡镇级相机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不断提高项目决策的自主性和灵活度。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负责,2019年持续推进并逐步完善。
  (四)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 根据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划,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对相关项目库内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加快资金安排进度,适当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健全完善考核措施,确保项目发挥效益。根据项目性质,采取投资补助、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断提升涉农项目的公众参与度。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负责,2019年持续推进并逐步完善。
  (五)规范管理调剂资金。 区级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涉农资金。区政府将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对调剂使用的资金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调剂资金的来源、调剂资金审批程序、具体责任单位等。区直各主管部门及具体责任单位要制定调剂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对象、补助标准、项目评审、项目公示、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考评以及监督管理等有关内容。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农水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六)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等对涉农资金政策进行评估。在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要遵循精准使用的原则,不得用于非扶贫领域。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制度规定、造成涉农资金重大损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涉农资金,依 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主体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升级我区民生资金监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继续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水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为推进统筹整合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区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住建局等涉及乡村振兴工作相关部门组成,协调推动我区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协调力度,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水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持续加强领导。
  (二)加强部门协同。 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提供机制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以资金、规划和任务清单管理为抓手,指导和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行业部门要科学设置、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做好任务落实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农水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持续加强领导。
  (三)加强舆论宣传。 认真总结和推广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新局面。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水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区直有关单位:区财政局、农水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
  文体旅游局、住建局、卫健局。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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