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关闭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的通告
2019-05-13 09:36 阅读人数:1

永政〔2019〕20号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动,维护矿区安定稳定,促进我县煤炭工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9﹞45号),定于2019年5月至9月集中整顿关闭全县范围内涉嫌非法违法开采的煤矿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涉嫌非法违法开采的煤矿井通告即日起至2019年5月26日前,自行永久性封闭硐口,拆除地面一切生产设备,上缴非法持有的火工品,遣散从业人员,清理腾空管理房、煤场等生产生活用房及设施。逾期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处理,切除电力供应线路,清缴非法持有的火工品,拆除一切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封闭硐口。

  二、县整顿关闭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2019年5月27日起,组织县协调办、煤管、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工信、电力和当地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按相关要求对涉及煤矿井开展集中整治。

  三、专项行动期间,对阻挠和破坏关闭工作开展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四、从即日起,对擅自启封硐口、非法生产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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