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浩哲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政府 2019-04-12 00:0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 2019 〕 15 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浩哲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李浩哲同志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泉州市鲤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唐清祥同志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19 年4 月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