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政府 2019-03-28 00:0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 2019 〕 40 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9年

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2019 年是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承上启下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面完成 2019 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就 2019 年区《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责任分解,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今后一段时间,我区政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福建和“五个泉州”建设大局。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 99 项“法定作业”。

  二、强化责任,合力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紧扣目标任务,立足自身实际,深入调研,认真谋划,及时制定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及时掌握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目标任务、重点要求、关键措施、时间进度、责任人员“五个明确”,扎实推进工作。对需要多个部门协作完成的工作,各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真正发挥“牵头”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其他责任单位、协办单位要自觉承担工作任务,全力予以支持配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查,务求落实。 区效能办、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跟踪督查、协调督查、调研督查,必要时要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题督查,及时掌握、分析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或建议区政府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制度,在 6 月 20 日前和 12 月 20 日前分别将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区分管领导、区政府督查室。

  附件: 2019 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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