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来源:晋江市政府 2019-02-26 00:00 阅读人数:1

晋政办〔 2019 〕 12 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 一户多残 ” 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9 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泉委办〔 2019 〕 1 号)和《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 一户多残 ” 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泉残〔 2019 〕 3 号)文件精神,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我市 “ 一户多残 ” 家庭中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残疾)的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 50 元提高到 100 元,轻度残疾人(三级、四级残疾)补贴标准不变,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原比例承担,列入年度预算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 一户多残 ” 家庭残疾人 生活补贴工作是今年泉州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是一项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民生工作,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严格把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同合作,确保实施顺畅

  市残联要做好审批汇总工作,市 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及工作经费,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和边防派出所要做好户籍信息审查, 镇(街道)要做好筛查、甄别和审核工作,村(居)委会要做好初审、公示工作。

  三、强化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各 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坚持 “ 公开、公平、公正 ” 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做到 “ 不遗漏、 不错报、不虚报 ” ,资金发放及时准确。 “ 一户多残 ” 家庭 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侵占 ,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有序规范、公开透明。

  各镇(街道) 每季度 要及时上报资金发放情况,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资金发放情况分别于 3 月 20 日、 6 月 20 日、 9 月 20 日、 12 月 20 日前上报。

  附件: 晋江市 “ 一户多残 ” 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2 月 2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晋江市 “ 一户多残 ” 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

  ( 季度)

  市残联(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镇(街道)

  村(社区)

  申请人

  本户中残疾人姓名

  残疾人证号

  性别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居住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季度

  发放金额(元)

  1 月

  2 月

  3 月

  1 月

  2 月

  注: 1 .此表分别由村(居)委会、镇(街道)、市残联填写,并加盖公章;村(居)委会填写时,将表中 “ 市残联(盖章) ” 改为 “ 镇(街道) 村(社区)(盖章) ” ;镇(街道)填写,将表中 “ 市残联(盖章) ” 改为 “ 镇(街道)(盖章) ” 。

  2 .家庭残疾人成员居住地址,必须按要求填写准确。

  3 、有发放的月份,在对应的列填上相应的月份;没有发放的月份,对应的列不用填写,空着,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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