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2019年一季度金融业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政府 2019-02-01 00:0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 201 9 〕 17 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鲤城区 2019年一季度金融业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在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鲤城区 2019 年一季度金融业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2 月 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 2019年一季度金融业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 2019 年一季度金融业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金管 〔 2019〕 7号 )精神,为加快推动“五个一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春季攻坚行动”专项活动,全力提升金融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实现 2019 年一季度金融业“开门红”目标,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方针,落实省、市、区关于“促投资、稳增长”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银行主力、部门联动、街道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凝心聚力抓好工作落实,全力营造“作答时代命题、聚力赶超攻坚”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确保一季度金融业增加值增长 3% ,银行业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增长超 7% ,推动一季度金融业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一)在鲤银行业金融机构方面

  1 .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将区政府下达的增存增贷指标作为重要目标,提前梳理、统筹调度、细化分解,逐一列明一季度增存增贷阶段性目标、支撑项目及客户清单,下达至各网点,明确项目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安排及具体责任人,实行清单式管理,按旬跟踪督促;进一步优化考核激励机制,逐层压实责任,全力营造与区委、区政府“同向发力、共谋发展”的工作局面。

  2 .紧抓央行全面降准、定向降准、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利好,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汇报沟通,充分宣传我区发展的良好势头及相关措施,争取政策倾斜及单列信贷额度。已上报的审批项目要推动尽快批复放款,拟申报的项目要尽快上报,专人跟进,按时间节点落地。

  3 .盯紧原有重点客户及潜在客户,主动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充分发挥异地商会的作用,与异地商会企业家密切联络,挖掘企业及个人实际需求,做优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产品收益水平,加大对企业结算资金、闲置资金的营销力度,千方百计吸引域外资金回流鲤城。

  4 .深入企业、基层,开展批量营销、批量获客、批量审批;加快审批流程,压缩审贷和放款时间,确保一季度信贷投放达到全年计划的 40% 。研究并优化“银税互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发展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找准金融产品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全力做大业务规模;积极对接“助保贷”“科创贷”“领军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政银合作项目,确保一季度实现参与机构、业务余额“双提升”。

  5 .主动对接国家银保监会“ 125 ”目标,确保一季度实现国有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不得低于 1/3 ,股份制、城市行、农商行不得低于 2/3 ,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比例不低于 50% 。贯彻落实省政府“五不”要求,做好稳贷、续贷、增贷工作,对到期贷款项目,采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支持办理转续贷。

  (二)区直有关部门方面

  1 .区金融办要统筹协调推进增存增贷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汇总全区增存增贷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引导辖区内银行业机构积极增加信贷投入,调优信贷结构;督促银行业机构力争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增存增贷目标。

  2 .区工商联要紧抓年终岁末乡贤返乡或拜访企业家的有利时机,积极为在鲤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异地鲤商搭建沟通平台,充分宣传增存政策,鼓励异地乡贤、本地企业家将资金存放本地,支持鲤城经济建设。

  3 .区财政局要指导区直四大国有集团尽早谋划生成一批项目建设;收集、整理、汇总各项目建设规划、融资需求、提款计划等信息,加强与银行业机构衔接,原则上应与本辖区内银行合作、本地用款;定期跟踪督促建设进度、融资情况等,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加快提款;积极协调上级财政部门支持我区国有企业融资项目加快落地。

  4 .区住建局要着重在房地产项目、工程建设、拆迁规划等重大项目前期管理阶段引导项目存贷款资金落地鲤城,特别是要提前引导房地产企业将商品房预售款账户设在我区银行,尽力协调资金留存时间。

  5 .区招商办要在项目招商洽谈前期提前引入在鲤银行业机构参与,引荐适合银行与项目方就资金方面加强磋商,为在鲤银行业机构发展客户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6 .区重点办要加强与区住建局的协同配合,强化重点项目储备与发布,将项目存贷款情况纳入重点项目进展月报制度的统计范围,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三)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方面

  1 .高新区管委会要以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为主体,立足金融发展本位,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中心入驻企业资源库,定期梳理,逐一深入了解企业资金需求,帮助企业对接在鲤银行业机构,鼓励企业将开户行设在鲤城。

  2 .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紧扣一季度增存增贷目标,实行领导挂钩制度,配备专职人员、专项机制、专班推进。加强与银行业机构对接沟通,全面梳理本辖区内国企项目、民企项目,制定一季度的增存增贷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倒排目标、台账管理、销号作业。要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将增存增贷任务纳入对各街道项目和企业的服务范围,重点引导项目、企业将资金账户设在我区银行业机构,从源头进行引导,为项目方、企业资金回流鲤城提供支持。

  3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要搭建银企沟通平台,积极宣传区域经济规划及产业发展特点,增强银行业机构增贷积极性,一季度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至少组织开展 1 次银行业机构与企业对接活动, 1 场点对点推介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 在鲤银行业机构应于每月 5 日前将鲤城的存贷款情况数据(详见附件 1 )反馈至区金融办,各银行网点统一由所在行鲤城支行(协调)收集汇总填报。各银行所辖机构情况详见附件 3 。

  (二)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应分别于每月 1 日、 15 日前上报增存增贷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2 ),及时将开展银企对接会、推介活动落实情况反馈至区金融办。各街道办事处在一季度后所辖各银行(含网点)存贷款任务应实现 7% 的增幅。(以 2018 年 12 月末的数据为基准)

  (三) 区四大国有集团于每月 1 日前上报增存增贷清单(详见附件 2 )及存贷款回归鲤城计划,由区财政局统一收集汇总后报区金融办。

  (四) 区重点办应协调各重点项目于每月 10 日前报送增存增贷清单(详见附件 2 )及存贷款回归鲤城计划,由区重点办统一收集汇总后报区金融办。

  四、工作保障

  (一)凝聚共识。 各级各部门、各银行业机构要树立“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工作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联手联动,形成联动合力,要集中精力、集结力量、集聚要求,以超常力度开展攻坚。

  (二)建立机制。 各级各部门、各银行业机构要紧扣一季度增存增贷目标,明确责任清单,倒排时间节点,配备专职人员,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质效,力争一季度取得突破。

  (三)奖惩分明。 此项工作将纳入年末各街道金融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内容。对于完成任务较好的街道和单位,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直接影响全区任务完成(导致我区受到市里通报批评)的街道和单位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建议区领导进行约谈。对于工作成绩较好的银行业机构将在财政性存款及政府性项目融资合作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工作成绩较差的银行业机构将由区金融办发函至上级行反映情况,取消在我区参加各类评先评优等奖励资格。

  (四)长效推进。 及时总结金融业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发掘、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全面查摆工作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模式和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措施,并逐季实施落实,以季保年,着力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引擎作用。

  (五)其他事项。 请各银行业机构,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于 2019 年 2 月 3 日前将联系人信息反馈至区金融办。(联系电话: 22355030 ,联系人:小高,传真: 22488970 ,邮箱: qzlcjrb@163.com )

  附件: 1 . 鲤城区各银行(含网点)一季度存贷款数据明细表

  2 .辖区企业(项目)新增存贷款明细清单

  3 .鲤城区各银行机构(含网点)隶属街道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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