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政府 2018-12-30 16:54 阅读人数:1

永政文〔2018〕1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永春县“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0日

永春县“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方针,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四位一体发展,持续加大农村路网建设力度,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力推进农村公路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到2020年,全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通乡镇公路基本达到三级公路,通行政村“双车道”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公路养护基本实现标准化、专业化制度化、市场化,养护质量明显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公路服务品质不断提高。

  三、主要任务

  1、县道通乡公路工程建设。实施县道改造工程,对路面破损较为严重的县道分阶段进行改造,计划投资7000万元实施县道345线坑仔口至福地公路改造工程、县道326线外山至云峰公路改造工程和县道343线锦斗路段改造工程,完成全县的县道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县交运局、永春公路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通村公路工程建设。计划至2020年投入2.5亿元分阶段实施“四好农村路”(即“单改双”公路)126公里,解决农村公路交通拥堵的问题,分别为2018年实施12个村35公里,2019年实施15个村45公里,2020年实施18个村46公里,使通行政村“双车道”公路覆盖率达到91.5%,达全国山区县的领先水平。(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水平。至2020年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34公里,2018年114公里、2019年70公里、2020年50公里,主要是对县道、通镇村主要公路的安保工程进行提升,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力争达到100%,务求让群众走的舒心,真正让民生工程深入人心、温暖民心。(责任单位:县交运局、永春公路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危桥改造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对不满足安全通行要求的窄路基路面公路要实施加宽改造。计划至2020年投资2000万元实施危桥改造工程24座,让老百姓“走”得放心、“过”得畅心。(责任单位:县交运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生态示范路建设。积极提升我县农村公路的整体服务水平,至2020年,计划投入5000万元用于生态示范路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我县旅游路、产业路、美丽路的建设进程。(责任单位:县交运局、旅游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将“四好农村路”创建延伸至乡镇、村。到2020年,计划投入210万元,鼓励镇镇争示范,有示范村,村村有示范路。(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公路驿站建设。至2020年,计划投入180万元用于全县重要路段的农村公路驿站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及旅游景点,在车流量大的乡道或县道上建设可供行人旅客休息、车辆停靠、观光的公路驿站。(责任单位:县交运局、永春公路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推广鼓励建设集农村客运、农村物流、邮政、车辆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商务局、邮政公司、经信局、泉运永春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9、日常养护。坚持“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基本原则,至2020年,计划投入20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做到日常养护标准化、常态化,达到“路面完好、路缘清晰、标识醒目、设施完善、排水通畅、路域洁美”的基本要求。(责任单位:县交运局、永春公路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养护专项工程。致力于提升原有道路的通行条件、改善路容路况、保障行车安全,至2020年,计划投入18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建设。对农村公路设施进行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应急养护和专项养护工程;沿线绿化与更新。资金不得用于日常养护和管理人员支出、以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道路停车场、危桥改造、路面重铺、道安整治等升级已列入专项工程补助的项目。对已享受建设补助政策的新改建项目,原则上 2年内不再安排养护专项工程补助,对已列入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生态示范路等建设养护专项工程补助的项目以及近期拟实施的公路改扩建项目,不得申报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计划,项目需是已列入省级年报数据库的县道、乡道和村道。(责任单位:县交运局、永春公路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公共交通工程。统筹整合城乡客运资源,进一步提高公交线路的覆盖广度、深度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到2020年,力争更新新增公交车辆10部,进一步加大农村客运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县交运局、泉运永春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12、灾毁保险。为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作用,提高农村公路抗灾抢修能力,至2020年,计划投入保额约75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责任单位:县交运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落实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作用,积极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发展,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力争“十三五”末实现“乡乡有示范村”,推动我县农村公路加快发展。

  3、保障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安排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用实用好相关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建立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4、强化绩效考核。“四好农村路”创建标准主要指标纳入县政府对乡镇的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对各乡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通报,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加大宣传动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扩大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四好农村路”发展,推广宣传农村公路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永春县“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方案县级资金补助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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