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晋政地〔2014〕457号文的批复
来源:晋江市政府 2018-12-25 00:00 阅读人数:1

晋政地〔 2018 〕 485 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撤销晋政地 〔 2014 〕 457 号文的批复

省印刷产业(晋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撤销晋政地〔 2014 〕 457 号文的请示》(晋印开〔 2018 〕 2 号 )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局部规划调整,项目取消建设计划,同意撤销晋政地 〔 2014 〕 457 号文,收回位于磁灶镇大埔村,合计 1.6963 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上述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1 2 月 2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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