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综合治水总体规划的批复
来源:晋江市政府 2018-12-19 00:00 阅读人数:1

晋政文〔 2018 〕 268 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晋江市综合治水总体规划的批复

市水利局、城乡规划局:

  你单位报送的《晋江市综合治水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第 43 次常务会及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综合治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治水规划》)

  《治水规划》现状调研分析较为深入详实,符合有关上位规范及《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 ~ 2030 )修编》要求,功能定位准确,目标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规划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会审纪要有关要求,能够对我市近、远期的治水工作起到较强的指导、控制作用。

  (一)同意综合治水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晋江流域、九十九溪、湖漏溪等 21 条流域。规划现状年为 2016 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 2020 年,规划远期水平年为 2025 年。

  (二)同意综合治水总体目标。 营造 “ 生态绿城、水韵晋江 ” 的优美水环境,基本实现 “ 水系通畅、水体清洁、水质优良、水景美丽、供水保障、防洪安全、机制灵活、管养到位 ” 的目标,推进我市水治理体系和水管理能力走在全省前列。

  (三)同意综合治水规划内容。 从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与水环境、水景观与水文化、保障机制等 5 个方面,提出防洪排涝及河道生态配水、生态水利工程、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水景观提升打造、治水节水理念与创新等 6 大规划体系。

  二、《治水规划》的实施

  《治水规划》是系统解决我市水问题,保障水资源供给和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打造水景观和水文化的纲领性规划 。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将综合治水规划成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作为指导镇村规划、片区规划的纲领性文件。各有关单位、流域河长办要按照综合治水规划的总体部署和思路,进一步深化各专项规划编制,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实现河畅、水清、岸绿、生态、安全的治理目标,为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打好基础。

  特此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12 月 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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