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地〔 2018 〕 451 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
东石镇曾厝幼儿园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批复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将晋江市东石镇曾厝小学用地划转晋江市东石镇曾厝幼儿园用地的请示》(晋东政〔 2018 〕 135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晋江市东石镇曾厝幼儿园属公办幼儿园,同意收回晋江市东石镇曾厝小学的科教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证号:晋国用( 2007 )第 00505 号,用地面积 5757 ㎡ ),划拨给晋江市东石镇曾厝幼儿园。
二、上述宗地使用权类型仍为行政划拨,用途为科教用地。
三、宗地使用权由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变更登记到晋江市东石镇曾厝幼儿园名下。
四、请晋江市东石镇曾厝幼儿园、晋江市东石镇曾厝小学及时到国资部门办理资产划转手续。
特此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11 月 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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