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地〔 2018 〕 450 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
第八实验小学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批复
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 单位 《关于晋江市第八实验小学大山后校区的不动产权利人由晋江市灵源街道大山后小学变更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请示》(晋开委〔 2018 〕 178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晋江市灵源街道大山后小学的科教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不动产权证号:闽( 2018 )晋江市不动产权第 0021966 号,用地面积 26444 ㎡ ),划拨给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上述宗地使用权类型仍为行政划拨,用途为科教用地。
三、宗地使用权由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变更登记到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名下。
四、请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晋江市灵源街道大山后小学及时到国资部门办理资产划转手续。
特此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11 月 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