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 2018 〕 18 2 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晋江市 2019 年 “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晋江市 2019 年 “ 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 ” 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2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 2019 年 “ 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 ”
活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 “ 全民动员,绿化晋江 ” 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共晋江市委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 全民动员,绿化晋江 ” 活动( 2015-2019 年)的若干意见》(晋委发〔 2014 〕 7 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理念,以优化城市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成功申办第 18 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为契机,依托现有城市绿化景观效果,按照 “ 增绿、添彩 ” 的思路,点、线、面有机结合,推动城市绿地空间协调发展,打造 “ 城在林中,人在景中 ” 的绿化景观效果,努力构建生物多样、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结构稳定的城乡绿化一体化格局。
二、目标任务
以增绿量、提档次、出精品为主线,全力实施森林进城、沿海基干林带修复、山体林分改造、大绿量空间绿化、小流域景观绿化、乡村特色风景林打造等重点工程,逐步实现 “ 四季有花 ” 、 “ 四季透绿 ” ,推动城市绿化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2019 年全市计划完成植树造林 16500 亩,其中非规划林地 8300 亩,山体林分改造提升 8200 亩(具体任务安排详见附件 1 )。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绿色家园,筑牢绿城之石
1 . 积极推进森林进城建设。( 1 )门户节点增景添彩。在保证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检查站、收费站等窗口门户重要节点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注重特色景观风貌塑造,融入城市精神和文化元素,增加绿量,提高绿化覆盖率,构建舒适怡人、富有认知感的城市公共空间。( 2 )城市公园彰文饰彩。按照突出重点、以人为本、提质增量的原则,在八仙山公园、世纪大道等现有公园、道路绿化的基础上,注重地域文化的挖掘与彰显,丰富人文主题景观,对城区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等进行科学合理地增绿、补绿,做到见缝插绿、拆违增绿,精心打造景观优美、环境宜人、群众满意的城市新空间。 2019 年加快建设崎山公园、晋江南岸湿地公园等新一批城市公园。( 3 )街头绿地提质改造。在边角地、闲置荒废地、可绿硬铺地等绿化薄弱地区,建设和改造一批 “ 口袋公园 ” 、小游园、小绿地,营造微景观,让市民出门见绿,转身即景。 2019 年新增街头绿地 5000 平方米。( 4 )立体空间绿化美化。充分利用建筑墙面、屋顶、护坡、门庭、窗花架、阳台、高架桥、栅栏等适宜绿化场所开展立体绿化,把绿化的视野有效的从地面迅速向空间扩展,建成一批以屋顶绿化、墙体绿化、桥体绿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街道、示范单位和示范景点,力争形成具有特色的空间立体绿化风格和特有城市景观。 2019 年,各镇(街道)至少完成 2-3 处立体绿化示范点。
牵头单位: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 积极推动花园下乡建设。持续推进镇村企校绿化造景工程,结合新农村及聚居点建设,坚持 “ 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 ” 原则,充分利用村庄自然景观为背景,选用乡土树种在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闲置土地、不宜耕作土地等造林绿化,建成规划合理、绿量充足、配置自然、感官舒适的标志性景观绿化林带,丰富乡村园林绿化的空间结构层次和立体景观艺术效果,形成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互促并进的格调。 2019 年全市计划完成 30 个村(社区) “ 五彩色带 ” 乡村景观林营造。
牵头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山海齐绿,构筑绿色屏障
1 . 山体林分改造。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加快重点山体森林景观改造提升力度,特别是加大紫帽山、灵源山、华表山、罗裳山、灵秀山等城市背景山体林分和林相改造力度。以科技为先导,注重山体植被多样化,常绿树种与彩叶树种协调配置,营造树种丰富、林木茂盛、林相多样、景观美丽的混交林、复层林。 2019 年全市计划完成重点山体林分改造提升面积 7000 亩。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 裸露山体修复。结合城市双修,对荒山荒地、青山挂白、矿山、石窟,以及景观差的地块,因地制宜,以草本为先导,以灌木为主导,利用植物形态及季相变化进行植物造景,重点提升机场周边及空中景观质量,并对高铁、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路两侧的裸露地块进行整治、修复,有效恢复自然山体景色,构建稳定自然的山体生态系统。 2019 年计划完成裸露山体修复 4 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国土局、农业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 沿海防护林带修复。沿海防护林是抵御风暴潮、护卫滨海国土的 “ 生命线 ” ,是推动沿海地区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 “ 绿色长城 ” 。针对我市沿海基干林带林分稀疏、老化严重等问题,采取补植补造修复、抚育复壮修复等措施,促进树种结构逐步优化,科学做好沿海基干林带修复工作,保障沿海防护林健康有序更替,着力构建以沿海基干林带为主导,滩涂红树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有机结合的多层次沿海防护林体系。 2019 年计划新增和改造沿海防护林 1000 亩。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绿色廊道建设,让 “ 绿网 ” 覆盖城乡
道路河滨补绿加彩。结合城乡干道、河道综合整治活动,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沿路、沿河、沿沟城市绿道建设步伐,达到 “ 一路一特色、一河一风光 ” 的景观效果。一是以绿色为脉,串联整合生态资源,构筑与城市结构相契合的绿道网格局;二是以文化为络,挖掘历史人文和城市特色,丰富绿道网的空间和内涵。打造功能完善、衔接有序、连续便捷、惠及民生的绿道网体系,实现蓝色(滨河)风景线、绿色生态线、都市慢行线有序连接。 2019 年将结合田园风光建设和城市绿道系统建设,持续推进 4 条慢行系统绿道 10 公里示范段建设、高铁高速沿线绿化建设、晋江大桥沿沿海大通道(水头外线)至石狮段绿化建设,并重点推进九十九溪、坝头溪、梅塘溪、钞井溪、梧桐溪等十三条市域小流域两侧绿化景观建设,计划新增道路、流域绿化面积 1000 亩。
牵头单位:农业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综合措施,加大绿化成果保护
严格落实林地和森林、湿地等生态红线制度,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城市绿线管制,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充实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加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促进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加强野生动物疫情检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范各类灾害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对城乡绿化实现 “ 地有所属、绿有所养 ” 目标,确保绿化工作取得成效。强化古树名木调查建档和保护工作,实施古树名木档案信息化管理,严禁移植古树和天然大树进城和挖掘古树名木等破坏生态文化的行为,积极推进濒危古树名木抢救和复壮。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着力推进森林惠民利民,发展生态经济产业
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的生态和经济效益,增强居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获得感,建设遍及城乡的绿廊、绿道和生态服务设施,方便居民进入森林、享用森林。科学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积极打造森林康养小镇(基地)、森林人家、森林氧吧等。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特色经济林、珍贵用材林,以森林为依托发展种植、养殖、旅游、度假、休闲、康养等生态产业,促进群众脱贫增收。加快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进规模经营,延伸市树市花产业链,争创省级,泉州市级花卉苗木示范基地和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绿化成效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围绕 2019 年 “ 全民动员,绿化晋江 ” 活动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特别是要有计划组织实施一批年度造林绿化重大项目,细化分解造林绿化任务,将造林绿化工作和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目标责任和年度任务执行的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资金筹措等实际问题,确保造林绿化成效。
(二)坚持规划先行,加快绿化覆盖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注重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相结合、建设目标与工作计划相统筹、实施方案与责任分工相对应、绿化建设与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相衔接。合理布局 “ 三沿一环 ” 即沿路、沿江、沿海、环城一重山等绿化景观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绿色景观。充分挖掘造林潜力,对辖区内闲置存量建设用地,以及抛荒地、边角地、镇街结合部等各类可挖潜力地块进行充分整治绿化、补植提升,加大平面景观节点绿化力度。
(三)拓宽投入渠道,打造绿化精品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积极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机制,加大植树造林资金的筹措力度,采取部门投资、企业认捐、社会集资以及义务植树、投工投劳、社会各界捐资捐款捐苗木等多种方式,筹措造林绿化资金,确保植树造林顺利进行。同时,加大造林绿化资金补助力度(经检查验收合格的镇村企校造景工程等造林绿化工程,给予购苗款、管护经费等补助,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2 、附件 3 ),打造绿地精品、森林通道精品、绿色屏障精品、镇村公园精品等造林绿化精品工程。
(四)严格督查考核,推进精细管理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健全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跟踪检查,扎实有效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要按照市政、农业部门制定出台的造林绿化苗木管护要求、施工标准、考核标准规范要求,强化森林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等措施,提高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成效,保障造林绿化精细化管理长效运行。
(五)广泛宣传引导,坚持全民参与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以每年 3 月 “ 全民动员,绿化晋江 ” 义务植树活动月和 11 月 “ 全民动员,绿化晋江 ” 活动推进月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的生态文化传播功能,挖掘以森林为主题的生态文化,搭载形式多样、多姿多彩的森林文化展示平台,推进画展、摄影、小说、诗歌等生态作品创作,打造生态文化品牌,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全社会爱绿建绿护绿意识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推动形成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全面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的工作格局。
附件: 1 .晋江市 2019 年 “ 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 ” 活动任务分解表
2 . 2019 年 “ 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 ” 活动重点项目
一览表
3 .晋江市 2019 年度绿化造林项目补助办法
附件 1
晋江市 201 9 年 “ 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 ”
活动任务分解表
单位 |
实施内容 |
任务 |
|||
乡村景观林(个) |
非规林地合格面积(亩) |
山体林分 改造(亩) |
合计(亩) |
||
青阳街道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0 |
100 |
0 |
100 |
梅岭街道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0 |
100 |
0 |
100 |
西园街道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100 |
300 |
400 |
罗山街道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350 |
700 |
1050 |
新塘街道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350 |
100 |
450 |
灵源街道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300 |
1000 |
1300 |
安海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400 |
700 |
1100 |
磁灶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400 |
600 |
1000 |
陈埭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 |
400 |
0 |
400 |
东石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500 |
0 |
500 |
深沪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500 |
0 |
500 |
金井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500 |
0 |
500 |
池店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 |
400 |
0 |
400 |
内坑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300 |
1000 |
1300 |
龙湖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500 |
0 |
500 |
永和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400 |
800 |
1200 |
英林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500 |
0 |
500 |
紫帽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 |
300 |
1000 |
1300 |
西滨镇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0 |
100 |
0 |
100 |
晋江经济开发区 |
四旁四地绿化、企业绿化造景 |
0 |
300 |
0 |
300 |
市政园林部门 |
市区、广场、主次干道绿化及公园建设等高强度绿化 |
0 |
1500 |
0 |
1500 |
农业部门 |
沿海基干带造林、湿地生态恢复及道路绿化提升 |
0 |
0 |
1500 |
1500 |
国土资源部门 |
废弃矿山、石窟修复 |
0 |
0 |
500 |
500 |
合计 |
|
30 |
8300 |
8 200 |
16500 |
备注: 1 .非规划造林地合格任务指:符合省林业厅验收标准,块状造林(连片 1 亩以上)或带状造林(林
地。零星种植不再列 入 非规划林地造林任务统计范围。
2 .山体林分改造包括林分修复、林相改造、迹地更新、花化彩化、矿山修复、裸露山体修复等。
附件2
2019年“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活动重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间安排 |
实施地点 |
经费估算(万元) |
1 |
磁灶镇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项目 |
磁灶社区、岭畔村、苏垵村、坝头村、宅内村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 |
磁灶镇政府 |
相关村委会 |
2018.1 |
磁灶社区、岭畔村、苏垵村、坝头村、宅内村 |
426.9425 |
2 |
伞都大道绿化 |
绿化提升 |
东石镇政府 |
|
2018.5-2019.5 |
金世桥——麦园红绿灯 |
650 |
3 |
英源路福马段绿化提升工程 |
绿化提升 |
开发区 |
|
|
五里园 |
280 |
4 |
湖漏溪星级河道绿化 项目 |
人行漫道、自行车道、绿化景观 |
深沪镇政府 |
|
2019 -2020 |
深沪镇湖漏溪沿岸 |
800 |
5 |
体育公园 |
绿化 |
西滨镇政府 |
|
2019.3 |
盛世嘉苑小区东侧 |
243 |
6 |
梧垵溪C1C2标段流域绿化 |
流域绿化 |
新塘街道 |
农业局、水利局 |
2019.3 |
梧垵溪C1C2标段 |
100 |
7 |
英林镇第三批“一村一景”微景观绿化 |
开展乡村微景观创作,提高绿化率 |
英林镇政府 |
英林镇20个 行政村 |
2018.10-2018.12 |
英林镇20个行政村 |
45 |
8 |
英林镇港塔溪上游段 绿化 |
小流域绿化 |
英林镇政府 |
沿溪各村 |
2018.10-2019.3 |
港塔溪上游段 |
50 |
9 |
乡村风景林建设 |
对村(社区)主干道实施苗木种植,种植品种以花化苗木为主,打造不同色调的乡村色带,邀请社会团队在乡村建设微景观,提升乡村绿化景观效果 |
农业局 |
相关镇街 |
2019 |
|
2000 |
10 |
泉州(晋江)山水田园城市建设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 |
实施陈埭外线绿化提升,对滩涂湿地进行互花米草除治,种植红树林,恢复生物多样性 |
农业局 |
相关镇街 |
2019 |
|
5000 |
11 |
2019年沈海高速晋江段绿化提升工程 |
根据省、泉州统一部署要求,对沈海高速晋江段两侧实施绿化提升,提高景观效果 |
农业局 |
相关镇街 |
2019 |
|
2000 |
合计 |
|
|
|
|
|
|
11594.9425 |
附件 3
晋江市 2019 年度绿化造林项目补助办法
一、道路绿化、山体林分改造、沿海基干林带补助
(一)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社区)组织实施的主次干道绿化工程(包括立体绿化工程),种植乔木 2 行以上,行距 4 米以内,连续面积 ≥1 亩的,造林及管护费用按工程决算总额的 60% 给予补助,征地拆迁费用由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负责(非规划林地绿化工程连片面积 1 亩以上的参照本标准执行,由镇、街道采购苗木提供所在村(社区)进行绿化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 对列入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公建项目屋顶绿化试点项目,经验收合格,工程建设费用(含苗木款、苗木管护费用、工程措施费用)按工程决算总额 80% 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 30 万元。
(三) 对在稀疏林地山体修复、林分改造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中采用阔叶树(一年生容器袋苗木,苗高大于 0.8m )进行补植,每亩均匀补植数量 ≥75 株,成活率达 85% 以上且分布均匀的,管护 2 年以上的(包括 2 年),每亩一次性给予补助 2500 元;对采用胸径 2cm 以上乔木和花灌木相结合实施山体花化、彩化,每亩均匀种植乔木数量 ≥50 株,成活率达 85% 以上的,管护 2 年以上的(包括 2 年),每亩一次性给予补助 5000 元。
(四) 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社区)组织实施的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工程,上级对应补助资金全额拨补,本级财政每亩配套补助 2000 元。
二、镇、村级公园建设补助
(一) 镇级公园建设
1 . 镇级公园建设要求面积不少于 50 亩(其中陆地面积 30 亩以上),公园绿地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 70% 以上,以乔木为主,乔灌草( 7:2:1 )合理配置,呈现四季常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优美绿化景观。
2 . 镇级公园建设应聘请具有园林绿化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应包括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说明、总体布局、平面图和效果图、树种配置、投资概算等内容,并报送市规划局会同农业局、市政园林局组织评审。通过评审按项目给予 10 万元的规划设计费用补助(设计费用不足 10 万元的,按实补助);建设完工并经验收符合标准的,按工程决算总额的 60% 给予补助。征地拆迁费用由所在镇、街道负责。开发区园区建设的公园绿地达到镇级公园建设标准的公园绿地按镇级公园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对占用基本农田和硬化面积超过公园陆地面积 30% 以上的一律不予补助。
(二)村级公园建设
1 . 各镇(街道)所辖村(社区)实施的村级公园建设工程要求陆地面积不少于 1 亩,公园绿化率 70% 以上,以乔木为主,乔木占绿地面积 50% 以上。同时可结合村(社区)的生活和民俗乡情,适当布置园林园艺景观和文化设施,包括假山、流水、喷泉、健身跑道、水池等,但不得超过公园陆地面积的 30% 。对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公园和硬化面积超过公园陆地面积 30% 的一律不予补助。
2 . 村级公园建设应聘请具有园林绿化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应包括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说明、总体布局、平面图和效果图、树种配置、投资概算等内容,并报送市农业局会同市政园林局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给予 5 万元的规划设计费用补助(设计费用不足 5 万元的,按实补助)。
3 . 对实施村级公园建设,经验收合格,面积大于 1 亩(含 1 亩)、小于 5 亩的,按工程决算总额的 40% 给予补助(含苗木款、一年管护费用);面积大于 5 亩(含 5 亩)、小于 20 亩的,按工程决算总额的 50% 给予补助;面积大于 20 亩(含 20 亩)的,按工程决算总额的 60% 给予补助,新农村建设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三、微景观补助
(一) 市域小流域景观绿化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景观工程(包括慢行系统建设、河道微景观建设)建安费用按工程决算总额 60% 给予补助,造林绿化费用(含购苗款、一年管护费用)按工程决算总额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征地拆迁费用按市小流域征地拆迁补助办法执行。
(二) “ 微森林 ” 、校园绿化景观建设
1 . 对 “ 微森林 ” 建设,经验收合格,按工程决算总额的 60% 给予补助(含苗木款、一年管护费用),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 30 万元,村级公园建设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2 . 各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初高中(包括高等院校、职校、职专、教师进修学校)、小学、幼儿园实施造景工程的,要求工程建设陆地面积不少于 1 亩,绿化率 70% 以上,以乔木为主,乔木占绿地面积 50% 以上,胸径 5cm 以上的乔木每亩平均株数大于 40 ,经验收合格的,按工程决算总额的 60% 给予补助。
3 . 中小学校微景观、微菜园工程建设面积大于 50 平方,小于 500 平方,工程造价最高不超过 8 万元,经验收合格的,按工程决算总额的 60% 给予补助。
(三) 对于面积大于 5 亩的成片地块(包括村级公园、 “ 微森林 ” ),划入补充林地范围的,给予工程决算总额的 100% 补助。
四、管护补助
全市造林绿化苗木抚育管护按照属地管理及 “” 谁栽植、谁管护、谁受益 ” 的原则,明确造林绿化抚育管护主体。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社区)要健全造林绿化管护制度,建立造林绿化管护队伍加大资金投入,配足、配全管护工具。市财政将给予适当资金补助,补助对象为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不包括经营性造林绿化、房地产绿化等项目),具体办法如下:
(一) 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当年度新造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种植连续面积 1 亩以上的片林或 2 行以上、行距 ≤4 米的林带,实施抚育管护后,苗木成活率达 90% 以上、保存率达 85% 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总额的 60% 给予补助(当年度已同造林绿化一齐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
(二) 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实施林地人工更新、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或林分修复改造(包括山体花化彩化)的参照当年度造林绿化项目补助办法进行补助。
(三) 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社区)新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四轮机动洒水车容量 4 吨(含 4 吨以下的),凭正式发票,每辆给予补助 2 万元;容量每增加 1 吨,增加补助 5000 元。每辆补助最多不超过 6 万元。
(四) 对镇(街道)、村(社区)新购置手扶拖拉机洒水车,有合格证的,凭正式发票,每辆给予补助 8000 元:
(五) 对镇(街道)、村(社区)新购置割草机,凭正式发票给予资金补助。价格 2000-3000 元,每台给予补助 1000 元; 3000 元以上 -5000 元,每台给予补助 2000 元; 5000 以上 -7000 ,每台给予补助 3000 元; 7000 以上,每台给予补助 4000 元。
六、资金补助方法
(一) 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由各镇(街道)、晋江经济开发区根据《晋江市 2019 年 “ 全民动员、绿化晋江 ” 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确定辖区内镇、村、企、校造景工程年度创建名单,组织编制工程投资预算,并将名单及工程预算上报市绿化办。
(二) 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和 10 月 30 日前,由各镇(街道)、晋江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上报的年度创建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各建设单位是否完成工程建设、是否严格遵守建设标准、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资金支付情况、是否有合同发票等,并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绿化办。
(三) 在每年 7 月 30 日和 11 月 31 日前,由市绿化委员会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各镇(街道)、晋江经济开发区自查报告,采取 “ 一听,二查,三看 ” 的方法(即听汇报、查材料(票据)、看现场)。主要检查绿化景观建设成效,综合认定验收结果,检查建设资金的筹集、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有工程合同和发票等,验收结果将作为资金补助及奖励的主要依据。
(四) 各验收小组根据各镇(街道)、晋江经济开发区自查报告和验收情况,拟定资金补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市级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各建设单位。造林绿化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或挪做它用。
(五) 对镇、村、校造景工程,应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苗木采购相关规定,村级造景工程预算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必须在所在镇(街道)村级工程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或组织采购,并通过村财代理中心支付工程款(要出具正式发票),否则不予认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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