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政综〔2017〕171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徐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泉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徐剑同志为泉州市泉港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聘任人选;
邱建忠同志为泉州市泉港区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聘任人选;
段存成同志为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聘任人选;
朱志卿同志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聘任人选;
庄勇生同志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聘任人选;
庄猛同志为泉州市泉港区水利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聘任人选;
陈炯棱同志为泉州市泉港区水利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聘任人选;
施茂春同志为泉州市泉港区文旅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聘任人选;
肖惠平同志为泉州市泉港区文旅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聘任人选;
林文煌同志为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聘任人选;
许启尧同志为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总经理聘任人选。
以上聘任人员试用期6个月。
请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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