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专项考评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政府 2017-11-29 00:0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 〔 2017 〕 172 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老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

  专项考评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开元、鲤中、海滨、临江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近期,随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审迎检工作暂时告一段落,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有所松懈,特别是老城区范围内的市容卫生乱象回潮严重,整体观感较差,极大影响古城形象,引起市、区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为充分调动老城区各街道加大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成效,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长效化和制度化,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区政府决定自今年 11 月起,在老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主次干道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专项考评竞赛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老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

  专项考评竞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活动时间

  2017 年 11 月起至 2018 年 3 月止,为期五个月。

  二、考评对象和内容

  (一)考评对象 :老城区四个街道的 31 条主次干道(详见附件 1 ),其中,开元街道 9 条、鲤中街道 8 条、海滨街道 9 条、临江街道 5 条。

  (二)考评内容 :包括主次干道的道路清洗、路面保洁、落实“门前三包”、整治占道经营、清理“牛皮癣”、拆除违规广告横幅等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三、考评标准和方法

  (一)考评标准 :考评采取百分制,其中环境卫生占 70 分,市容市貌占 30 分。具体考评标准详见附件 2 。

  (二)考评方法 :由区城管办、卫生管理考评中心、区环卫所联合成立竞赛考评小组,采取不定期、错时、随机抽查等形式,对老城区四个街道 31 条主次干道实施专项考评。

  1 .考评以月为周期,每半个月考评一次,每半个月的考评成绩为该街道当次被考评主次干道所得成绩的平均值。月考评成绩为 2 次半月考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2 .每月开展全覆盖考评(即考评全部 31 条主次干道)的次数不少于 1 次;每月对单个街道主次干道的考评频次不少于 10 条(次),且各街道被考评的主次干道总量一致。

  3 . 每一周期的成绩单独计算和排序,不计算四个月的总成绩。

  四、考评结果应用

  (一)每半月的考评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扣分情况以及最后的成绩等,由区卫生管理考评中心分别于每月的 17 日、次月的 2 日内作出通报,各街道应及时抓好整改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下一次考评的重点检查内容。

  (二)对整改不到位的,下一次考评时给予双倍扣分。对拒不整改的,区卫生管理考评中心转报区效能办予以通报批评。

  (三)每月考评结束后,区卫生管理考评中心要在次月 3 日前将当月考评情况汇总反馈给区效能办进行通报,并作为当月奖惩的依据。

  (四)每月考评结束后,对考评成绩位列前二名的街道予以奖励。其中,排名第一的街道奖励 2 万元,排名第二的街道奖励 1 万元。各街道所得奖励应专项用于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五)本次竞赛活动纳入全区 2017 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对考评成绩累计二个月排名末位的街道,扣减其 2017 年度绩效考评总成绩 0.2 分,连续二个月排名末位的街道,扣减其 2017 年度绩效考评总成绩 0.3 分;对考评成绩累计三个月排名末位的街道,扣减其 2017 年度绩效考评总成绩 0.4 分,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街道,扣减其 2017 年度绩效考评总成绩 0.5 分;对考评成绩连续四个月排名末位的街道,扣减其 2017 年度绩效考评总成绩 1 分。

  (六) 2017 年 11 月的考评情况将进行通报,不排名不奖惩。各街 道每月考评情况同时作为当月该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成绩。

  五、经费保障

  此次专项考评竞赛活动所需经费由区行政执法局从创卫经费中列支。

  附件: 1 .老城区各街道主次干道名单

  2 .老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考评标准

  附件 1

  老城区各街道主次干道名单

  开元街道(共 9条):

  1 .北门街, 2 .东街, 3 .城西环路, 4 .新华路北段, 5 .西湖路, 6 .县后街, 7 .学府路, 8 .南俊路, 9 .城北路。

  鲤中街道(共 8条):

  1 .西街, 2 .九一街, 3 .温陵路, 4 .新华北路, 5 .城西环路, 6 .南俊路, 7 .中山路, 8 .花巷。

  海滨街道(共 9条):

  1 .涂门街, 2 .新门街, 3 .堤后路(义全街至新门街), 4. 新华南路, 5 .江滨路, 6 .中山路, 7 .百源路 - 府学路, 8 .庄府巷 - 濠沟乾 - 打锡街, 9 .东鲁路。

  临江街道(共 5条):

  1 .天后路 - 土地后路 - 堤后路, 2 .义全街, 3 .中山南路, 4 .江滨路, 5 .万寿路 - 聚宝街。

  附件 2

  主次干道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考评标准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一、环境卫生及道路清洗

  ( 70 分)

  1 .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身着识别装或佩带统一标志上岗得 5 分。(不合格每人次扣 1 分。)

  70 分

  2 .道路整洁(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交通岛、地下通道、立交桥、跨线桥及道路两侧临街支路街巷可视 10 米 范围,道路两侧有店面的从店面算起,无店面的从人行道里侧算起),街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干净。

  ⑴ 路面有浮(污)土或污渍每处扣 1 分, 10 米 以上每段扣 2 分。

  ⑵ 有垃圾包的每处扣 1 分;晴天路面积水达 1 平方米以上每处扣 1 分;水沟发臭、积淤不畅通每处扣 1 分,有砖块、石块等废弃物未及时清除每处扣 1 分;水沟、窨井堵塞溢流每处扣 2 分;建筑废土散落未及时清除、保洁不到位、垃圾及废弃物未清理、垃圾不入围每处扣 2 分;有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每处扣 3 分。焚烧树叶、枯草、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每处扣 5 分。

  3 .道路清扫车规范作业,收运垃圾的车辆完好、密闭、整洁,无飞扬、洒漏等污染道路得 5 分。(不合格每部扣 1 分)

  4 .果皮箱、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整洁、完好得 5 分,不合格(含破损、倾伏、脏、使用竹篓、未按要求配置等)每处扣 1 分。

  二、市容市貌管理

  ( 30 分)

  1. 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完好、整洁, 各种户外广告、报栏、宣传栏、招牌、指示标志、警示标志,以及消防栓等公共设施完好、整洁得 10 分。(不合格每处扣 1 分)窨井盖缺失或损坏、路面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如路面地脚螺栓或膨胀螺丝等遗留未清除,影响行人安全的)的每处扣 2 分。

  30 分

  2 .市容整洁得 30 分。 落实日常管理工作,辖区市容市貌保持整洁有序,无“四摊”、“六乱”现象。 (发现杂物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挖占、乱搭建、跨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排污等影响市容观瞻的行为每处扣 2 分;乱悬挂、乱缠绕、乱晾晒及乱竖杆牌每处扣 1 分,乱停放车辆每处扣 1 分;私设户外水龙头、水池每处扣 2 分;空调和排气设备设置不规范(影响行人通行)每处扣 2 分;擅自修筑连街斜道、临街摆放太阳伞基座、水泥墩、清扫工具或废物容器每处扣 1 分。)

  3 .基建工地围墙、周边及出入口环境美观、整洁;道路掘动和井下施工作业施工标志明显,料具堆放整齐并按规定时限清理现场,恢复路面,得 2 分。(不合格每处扣 1 分)

  4 .城区违规饲养家禽家畜每处扣 2 分。

  5. 临街透景围墙内外美观整洁,不合格每处扣 1 分;有垃圾堆积或卫生死角扣 3 分)

  合 计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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