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印章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政府 2017-09-27 00:0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 2017 〕 142 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领导小组印章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泉鲤政办〔 2017 〕 140 号),为便于工作开展,从即日起启用“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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