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 2017 〕 142 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领导小组印章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泉鲤政办〔 2017 〕 140 号),为便于工作开展,从即日起启用“泉州市鲤城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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