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鲤城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政府 2017-08-15 00:0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文〔 2017 〕 78 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鲤城区军队转业干部

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根据《泉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市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泉军转 〔 2017 〕 6 号 )精神,为加强我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决定调整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苏毅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许锦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小桥 区委编办主任

  张一龙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 苏春阳 区民政局局长

  吴明强 区财政局局长

  吴晓川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宣传系统党委书记

  庄玉瑜 区信访局副局长

  魏鹏程 区发改局副局长

  吴建忠 区经信局副局长

  陈天长 区商务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晓春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晞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汉辉 鲤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陈晓清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规,负责编制营级以下 (含营级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军队转业干部家属的随调随迁安置工作;

  (三)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服务管理;

  (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规划;

  (五)承担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六)共同分析研判形势、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建立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形成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合力。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17 年 8 月 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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