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港区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泉港区政府 2017-06-16 00:00 阅读人数:1

泉港政办〔2017〕130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泉港区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山腰盐场,省、市直驻泉港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7 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盐业体制改革,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泉港区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颜朝晖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陈清拥  区政府副区长

  陈旭明  区经信局局长

  成 员:李拥群  区政府办主任

  刘跃民  区编办主任

  谢智灵  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刘玉强  区发改局局长

  陈宏义  区经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刘敬福  区商务局局长

  李海军  区财政局局长

  吴太平  区人社局局长

  庄学根  区农林水局局长

  施文勇  区卫计局局长

  郑明炎  区环保局局长

  洪良杰  区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庄绍新  区国资办主任

  庄震山  区山腰盐场副场长

  林春金  区潘南盐场场长

  庄学良  区国土分局局长

  陈春林  区国税局局长

  张晓红  区地税局纪检组长

  林春晖  泉港盐务局局长

  林坤清 山腰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银河 界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经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旭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中抽调。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区直有关单位:区编办,区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

  农林水局、卫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资办。

  省、市驻泉港有关单位:区国土分局、国税局、地税局、盐务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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