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更好服务入园企业,经研究,决定成立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蔡天守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第二召集人:朱 贤 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洪志扬 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
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林志坚 市经济局局长
洪星炫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垂汉 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局长
苏响应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蔡晓智 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蔡志坤 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陈朝晖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许明艺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李怀忠 蚶江镇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李迎河 祥芝镇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陈增坛 鸿山镇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责任科室相关人员为联络员。
联席会议人员如有调整,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二、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及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促进良性发展。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开。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主持召开,也可由总召集人委托第二召集人主持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邀请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三)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企业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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