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石狮市政府 2016-12-23 00:00 阅读人数: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更好服务入园企业,经研究,决定成立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蔡天守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第二召集人:朱 贤 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洪志扬 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

  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林志坚 市经济局局长

  洪星炫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垂汉 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局长

  苏响应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蔡晓智 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蔡志坤 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陈朝晖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许明艺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李怀忠 蚶江镇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李迎河 祥芝镇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陈增坛 鸿山镇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责任科室相关人员为联络员。

  联席会议人员如有调整,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二、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及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促进良性发展。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开。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主持召开,也可由总召集人委托第二召集人主持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邀请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三)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企业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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