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洛江区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洛江区政府 2016-03-31 00:00 阅读人数:1

  泉洛政办〔 2016〕 37号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泉州市洛江区 2016年推进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 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中发〔 2015〕 3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 2016〕 1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 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 2016〕 3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并组织实施。要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优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违法行政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好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前置审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下放后的承接、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责任单位:区审改办、发改局、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区效能办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的通知》(泉洛政文〔 2014〕 104号),根据具体情况修订完善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加大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力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要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按照省市部署,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区监察局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负责

  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5〕 37号)精神,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互联网 +”行动, 2016年底前完成全区网上行政执法平台改造升级,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推动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事项进网办理,建立执法全程记录和监管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组织好 2016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等相关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编委办、发改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负责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区 12345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并依法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信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负责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究”。严格按照《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发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积极推进网上规范性文件报备,做到无纸化备案审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负责

  七、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依法开展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拓展府院良性互动内涵,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有关应诉规定出庭应诉。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优化信访途径,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责任单位:区信访局、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负责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落实区政府常务会、乡镇(街道)两委会和区直各部门局务会学法制度,积极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和培训,丰富学习形式、拓展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时间,改进创新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学法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适应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政府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负责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 3月 31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市驻洛单位。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3 月31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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