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派驻市直单位监察室设置的通知
来源:石狮市政府 2016-07-10 00:00 阅读人数:1

  狮政综〔2016〕9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机构改革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共石狮市委关于调整部分市直单位党组、派驻纪检组设置的通知》(狮委〔2016〕49号)精神,决定相应调整部分派驻市直单位监察室设置。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成立石狮市监察局派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成立石狮市监察局派驻市海洋与渔业局监察室;

  撤销石狮市监察局派驻市金融工作局监察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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