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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公布 10起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2024-03-14 15:25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林长办:

  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林问题,市林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公布10起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释法。

  (一)南安市官桥镇周某某涉嫌破坏林地取土取石案件

  2018年以来,周某某涉嫌在南安市官桥镇成竹村“柚柑山”、“马鞍石”山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使用林地挖掘取土取石。经鉴定,违法使用林地面积29.47亩。南安市林业局调查认为已涉嫌犯罪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南安市公安局于2023年12月24日立案侦查。目前,涉案林地已补植复绿。

  (二)石狮市灵秀镇蔡某某等人涉嫌违法堆放渣土案件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石狮市灵秀镇蔡某某等人涉嫌在石狮市灵秀镇仕林村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使用林地堆放渣土。经鉴定,违法使用林地面积20.30亩。石狮市自然资源局调查认为已涉嫌犯罪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石狮市公安局于2023年12月2日立案侦查。目前,涉案林地已补植复绿。

  (三)南安市金淘镇某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破坏林地案件

  2018年10月以来,南安市某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在南安市金淘镇时潮村“后厝”及“内寮”山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使用林地建设国、省干道。经鉴定,违法使用林地面积46.91亩。南安市林业局调查认为已涉嫌犯罪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南安市公安局于2023年12月27日立案侦查。目前,涉案林地已补植复绿。

  (四)永春县杨某某在公路改扩建过程涉嫌未批先占林地案件

  2021年2月至7月间,杨某某在其负责的公路改扩建工程永春县某标段的临时便道及场站建设工程施工中,为赶工程进度,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将永春县蓬壶镇、苏坑镇和吾峰镇等地的部分林地平整硬化用于建设施工便道、拌合站、工房等。经鉴定,违法使用林地面积93.90亩。永春县林业局调查认为已涉嫌犯罪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永春县公安局于2022年1月20日立案侦查,并于2022年11月14日将该案件移送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涉案林地正在补植复绿。

  (五)泉港区涂岭镇杜某某涉嫌未批先占林地开设道路、堆放渣土和碎石案件

  2020年9月以来,杜某某涉嫌在泉港区涂岭镇下炉村湖仔内水库西侧林地上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使用林地平整场地、开设道路、堆放渣土和碎石等。经鉴定,违法使用林地面积56.53亩。泉港区自然资源局调查认为已涉嫌犯罪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泉港区公安分局于2023年3月16日立案侦查。目前,涉案林地已补植复绿。

  (六)永春县一都镇黄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件

  2021年7月至11月间,黄某某伙同黄某(已死亡)为造林清杂之需,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采伐永春县一都镇仙友村某山场的林木,并将木材运输至永春县一都镇某木材加工厂出售。经鉴定,滥伐林地面积26.75亩,滥伐林木立木蓄积量48.61立方米。永春县林业局调查认为已涉嫌犯罪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永春县公安局于2022年10月17日立案侦查,并于2023年3月13日将该案移送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涉案林地已补植复绿。

  (七)洛江区马甲镇某村委会涉嫌毁林建路案件

  2023年9月,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某村民委员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擅自破坏林地对道路进行“裁弯取直”。经鉴定,违法使用林地面积3.56亩。洛江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1月28日做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目前,涉案林地已补植复绿。

  (八)德化县某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少批多占林地建养殖用房案件

  2021年以来,德化县某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德化县春美乡新阁村“横长”山场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范围平整土地、建设生产用房、管理用房等。经鉴定,违法使用林地面积44.41亩。德化县林业局调查认为已涉嫌犯罪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德化县公安局于2023年12月20日立案侦查。目前,涉案林地正在补植复绿。

  (九)惠安县净峰镇朱某某涉嫌破坏沿海防护林地案件

  2022年4月以来,朱某某涉嫌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净峰镇五群村后张自然村俗称“下尾山”的山场进行清杂平整用作机耕路,造成沿海防护林地被破坏。经鉴定,违法破坏沿海防护林地面积0.66亩。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12日立案查处。目前,涉案林地已补植复绿。

  (十)安溪县剑斗镇兰某某涉嫌破坏林地建设公路案件

  2022年8月,兰某某涉嫌在建设安溪县剑斗镇云溪至小礤公路时未按《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范围建设公路,存在“批东占西”违法行为。经鉴定,违法占用林地面积15.45亩。安溪县林业局调查认为已涉嫌犯罪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安溪县公安局于2023年7月11日立案侦查。目前,涉案林地已补植复绿。

  泉州市林长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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