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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出租房屋违章搭建、违规改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2020-06-29 16:01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城市管理分局:

  现将《泉州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加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若干措施》(泉安指〔2020〕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充分发挥治违办牵头部门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治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出租房屋违章搭建、违规改建问题进行专项排查整治,重点督促整改居住10人以上出租房屋违建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做好移交、对接、分流工作。配合做好安全隐患线索的移交、对接、分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在日常工作中一并发现的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的安全隐患,在5个工作日抄送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对于指挥部流转的或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两违”安全隐患,要做好相关工作的对接,按职责对工作进行分流,并督促“两违”处置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三、加强总结提升。各单位要以消除安全隐患为工作目标,结合《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违法建设“百日大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方案》(泉城管〔2020〕40号),深入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坚决遏制利用违法建设非法牟取利益现象;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做法,加强日常工作信息收集,探索建立出租房屋“两违”常态化管理机制,推动实现长效管理。

 

  

  附件:关于加强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若干措施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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