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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19年泉州市城市建设提速年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活动牵头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12-26 10:27 阅读人数:1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建设提速年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活动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1911号)的指示,1121-22日,市城市管理局对由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的2019年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活动部署,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的项目27项。至11月份,已完成年度计划6项,正在推进建设11项,进度滞后的有10项。有关进展情况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实施1项(目前已完成);

  城建集团负责实施16项(目前已完成2项,正在推进建设8项,进度滞后的有6项);

  鲤城区政府负责实施3项(目前已完成2项,进度滞后的有1项);

  丰泽区政府负责实施2项(目前正在推进建设1项,进度滞后的有1项);

  南安市政府负责实施1项(进度滞后);

  多部门共同实施4项(目前已完成1项,正在推进建设2项,进度滞后的有1项)

  二、滞后情况

  (一)计划完成未能完成的项目:1)城建集团实施的:安吉路改造工程;(2)城建集团实施的:泉州市城东滞洪区排涝及园林古建筑配套工程(B)标段;3)丰泽区实施的:西北洋排洪沟渠C段分洪渠工程;4)鲤城区实施的:玉田渠整治工程;(5)鲤城区政府、丰泽区政府、洛江区政府共同实施的:道路保洁提质行动

  (二)计划开工未能开工的项目:1)城建集团实施的:临漳门节点(近期)、(2)城建集团实施的:刺桐路-田淮渠节点(老年医院)过街天桥建设、(3)南安市实施的:仙堂滞洪区工程一期工程

  (三)项目投资进度明显滞后项目:1)城建集团实施的:泉州市环保设施与能力建设大会战东海片区北峰丰州片区城东洛江片区污水管网改建工程包、(2)城建集团实施的:坪山路-江滨北路节点

  三、有关要求

  (一)抓好项目进度。各建设单位要严格对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正在顺利推进的项目要继续做好项目推进,已完成的项目要抓好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相关工作,未完成的项目要抓紧项目推进,确保年内按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计划目标完成。

  (二)规范项目运作。各建设单位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基建手续,不得因项目有所滞后而采取违规操作。同时应按相关规定抓好项目参建单位的廉政教育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和人员安全双底线。

  (三)强化责任主体。对于滞后的项目各建设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如有客观原因造成滞后的,建设单位可向我局反应情况。对于主观原因造成项目推进不力的单位,我局将按照泉委办发明电〔201911号的要求和建设单位主管负主责的原则,约谈相关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项目分管领导及具体承办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工作。对于主观原因造成项目推进不力,又不积极整改推进的建设单位,我局将考虑报市政府效能办、督查室予以处理。

  (四)分析查摆原因。各单位要从主观上认真梳理总结滞后项目推进较慢的原因,为确保明年的项目建设工作既快又好做好准备。

  附件:2019年我局牵头督促城建项目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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