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最新文件 > 部门文件
泉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8-09-06 11:10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获评中国质量奖及省、市政府质量奖有关企业: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131号)和《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质强省办〔2018〕10号)要求,现将《泉州市201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围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及有关企业认真总结,于2018年10月9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泉州市2018年“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的纸质及电子文档,以及反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特色的视频和图片(视频为高清格式,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像素在1024×768及以上,图片请配文字说明),一并报送市质量强市办(质监局)。
  联系人:颜惠斌(市质监局质量科),电话:22589325,传真:22589327,电子邮箱:857413918@qq.com。
  附件:
    1. 泉州市201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2. 泉州市2018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3. 泉州市2018年“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泉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