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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商务局 2018-04-23 10:29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商务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检查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821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据气象预测,2018年是极端天气事件可能多发年,我市是台风多发地区,自然灾害发生率高,影响范围广,防汛抗台形势十分严峻。当前我市已经进入汛期和台风多发季节,自然灾害极易引起主要副食品市场供应变化和价格异常波动。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台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重点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工作,针对近年来洪涝台风灾害防御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对低洼积水点、下地商场、地质灾害点等重点部位商业网点(含加油站)、菜市场、批发市场和仓储物流设施等,指导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细致开展汛前检查,排查和梳理出威胁防汛安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积极协调指导辖区内省、市、县级副食品调控基地,合理组织生产,加大基地产品本地上市供应,适时开展直供直销,充分发挥基地保障市场供应作用。要加强储备商品和应急商品管理,检查落实储备和应急商品,确保政府储备及商业储备应急时能调得出、用得上。发生市场异常波动,要及时采取应急调运、直供直销、动用储备和价格协商等有力措施,稳定市场供应。要积极协调当地中石化、中石油和中化等做好成品油购销存监测调控,增加灾区成品油供应,保障当地生产生活用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按照防汛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力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二、适时启动预案,稳定市场供应。 

  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按照《泉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措施。根据属地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当发生灾情时,各级商务部门要重点做好主要副食品的产销对接、应急调运,组织商品投放,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发生灾情后,商务部门要按照《泉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重点协调商贸企业组织货源,紧急调运大米、新鲜蔬菜、瓶装饮用水、肉类等应急商品,满足灾区群众需求;要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组织市场运行监测企业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汛期值守和领导代班,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置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根据市场变化需要,适时采取基地直供直销、增加省外调运、临时摆摊设点、动用应急储备、启动价格协商机制等应急措施,切实保障市场供应与稳定。各县要加强对辖区内副食品基地企业特别是蔬菜基地防汛防台等灾害工作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切实保障基地企业生产和上市产品基本稳定。 

  三、加强协调配合,防范未然 

  要密切监测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要会同市场监管、价格管理等部门,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以蔬菜、猪肉、鲜蛋等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严密监控市场动向,密切关注供求变化,出现突出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形,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请各县级商务部门将汛前准备情况与检查工作请于52日前报我局市场运行调节科。 

  联系电话:28382877 

      真:22276152 

    

                                   泉州市商务局 

                                  201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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