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投资促进)部门: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闽商务外资〔2018〕17号)精神,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工作已于2018年4月1日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协同监管,做好2018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时限及方式
在泉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信息公示
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件》(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加强与财政、税务、质监、统计、外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要加大宣传力度,指派专人负责联合年报工作,及时组织企业参报,解决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对本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在平台系统中标识出已注销、转内资等企业情况;要对联合年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总结分析报告,于2018年7月25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王永莉,联系电话:22386720,电子邮箱:wjwwzk@163.com。
泉州市商务局
2018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