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统〔2018〕22号
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泉州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泉州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泉州市统计局
2018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依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 号)文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决策部署,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行为统一规范,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统计服务透明度,展示统计良好形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我局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及时予以公开。扩大公众参与,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统计透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关心统计、支持统计、参与统计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主要任务和公开实效
(一)政务信息公开
主要公开工作动态、方案、考务、报告等信息。动态要闻类栏目2周内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通知公告栏目6个月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
(二)统计信息公开
公开发布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及分析解读信息,公开发布其他需发布的统计数据。一是每月中下旬编印《泉州统计月报》(1月除外),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和统计微信上发布;二是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下旬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年度和季度泉州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并适时向主流媒体推送重要指标数据信息和分析;三是每年3月底前在泉州主流媒体《泉州晚报》上刊发上一年度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是每年5月底前编印《泉州统计手册》,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五是每年10月底前编印《泉州统计年鉴》,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六是根据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要适时修订统计月报;七是及时发布数据解读。
(三)法律规章和政策解读公开
主要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自由裁量权等信息。政策法规类栏目6个月内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宣讲或传递权威信息。政策解读栏目每季度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
(四)人事信息公开
公开发布并及时更新本局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分管工作。公开本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师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等。人事信息类栏目每年度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
(五) 财政资金预决算和政府采购公开
做好使用财政资金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及预决算等情况。公开编制说明、上年度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对市县业务经费的补助情况等。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栏目每年度更新信息(含)2次以上;政府采购栏目每年度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
(六)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积极做好本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在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及时梳理制定 “权责清单”,如《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泉州市统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及时对公众信件、留言板等答复处理,定期完善常见问题解答和在线访谈互动栏目,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不定期通过东南网、泉州网、泉州电视台、泉州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统计信息,更加广泛地普及统计知识,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统计,更便捷地获取更多、更新、更容易理解的统计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强化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认真查找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标准,优化服务,塑造标杆。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各相关科室要树立精品意识,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三)加强学习,提升能力
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业务知识学习教育,熟悉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基本工作要求,掌握相关标准制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业务技能。
附件
泉州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责任科室 |
工 作 要 求 |
1.政务信息公开 |
办公室 |
主要公开工作动态、方案、考务、报告等信息。动态要闻类栏目2周内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通知公告栏目6个月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 |
2.统计信息公开 |
综合科、 工业科、 投资科、 贸农科 |
公开发布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及分析解读信息,公开发布其他需发布的统计数据。一是每月中下旬编印《泉州统计月报》(1月除外),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和统计微信上发布;二是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下旬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年度和季度泉州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并适时向主流媒体推送重要指标数据信息和分析;三是每年3月底前在泉州主流媒体《泉州晚报》上刊发上一年度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是每年5月底前编印《泉州统计手册》,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五是每年10月底前编印《泉州统计年鉴》,并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发布;六是根据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要适时修订统计月报;七是及时发布数据解读。 |
3.法律规章和政策解读公开 |
法规科 |
主要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自由裁量权等信息。政策法规类栏目6个月内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宣讲或传递权威信息。政策解读栏目每季度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 |
4.人事信息公开 |
办公室 |
公开发布并及时更新本局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分管工作。公开本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师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等。人事信息类栏目每年度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 |
5.财政资金预决算和政府采购公开 |
办公室 |
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的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及预决算等情况。公开编制说明、上年度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对市县业务经费的补助情况等。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栏目每年度更新信息(含)2次以上。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栏目每年度更新信息(含)1次以上。 |
6.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
办公室、 法规科 |
积极做好本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在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及时梳理制定 “权责清单”,如《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泉州市统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 |
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
综合科、 办公室 |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及时对公众信件、留言板等答复处理,定期完善常见问题解答和在线访谈互动栏目,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不定期通过东南网、泉州网、泉州电视台、泉州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统计信息,更加广泛地普及统计知识,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统计,更便捷地获取更多、更新、更容易理解的统计信息。 |
泉州市统计局 2018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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